原標題:員工行為失控風險頻發 銀行內控疏漏待補
本報記者 王柯瑾 北京報道
近日,廣西北部灣銀行收到3張銀保監會開出的行政罰單,合計被罰沒348萬元。具體原因包括貸款“三查”不到位、內控制度執行不到位、風險與員工行為排查不到位等。
據《中國經營報》記者不完全統計,今年以來,廣西北部灣銀行收到10張罰單,違規行為多涉及內控管理問題。據統計,該行年內共有14名員工受到行政處罰,其中5名員工被終身禁業。
從業人員行為規范涉及銀行內控管理,據記者不完全統計,今年銀保監會披露關于金融機構員工行為管理違規的罰單就有約50張,其中不乏國有大行、股份行、城商行、農商行等銀行機構。
而今年也是監管狠抓銀行保險內控合規的一年,今年6月份,中國銀保監會發布《關于開展銀行業保險業“內控合規管理建設年”活動的通知》強調,要切實加強對內控合規管理建設的指導監督,深入開展內控合規管理建設的教育宣導。組織開展員工行為管理和案例示警等專題的經驗交流與培訓,提升行業整體內控合規管理水平。同時要切實加強員工行為的日常管理,抓早抓小、防微杜漸。
七方面全面落實整改
9月15日,銀保監會行政處罰信息顯示,廣西北部灣銀行及其兩家支行連續收下3張罰單,合計被罰320萬元,涉及相關責任人被罰金額合計28萬元。
記者從廣西北部灣銀行獲悉,處罰為該行自查發現的問題,已向監管部門申報結案。“我行專門制定了全面整改提升方案,從公司治理、風險管控、內控治理、業務管理、案防管理、監督治理和隊伍建設等七方面全面落實整改,切實增強我行內控案防管理水平,提升風險防范能力。”該行相關負責人表示。
記者注意到,廣西北部灣銀行今年收到10張行政罰單,多涉及辦理貸款業務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以及辦公營業用房租賃內控管理不到位等,共有14名員工受到行政處罰,其中5名員工被終身禁業,1名員工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3年,1名員工被取消銀行業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3年,其余員工為警告處分。
對此,廣西北部灣銀行方面表示,近年來,該行在員工行為管理方面采取了多項措施。一是壓實各分支機構主體責任,加強員工行為管理的組織領導,主要負責人要親自研究,統籌部署,確保員工行為管理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二是嚴把人員準入關,引入任職資格模型,全面考量人崗匹配度,完善入職前摸排,重點抓好網點人員、客戶經理等關鍵隊伍人員的準入;三是優化中層干部管理,制定管理人員管理辦法,優化全行中層干部考核監督和班子結構,實行中層干部輪崗制度;四是完善員工行為排查機制,修訂員工行為排查辦法,細化梳理排查內容、措施、要求,提高排查質量;五是加強對分支機構員工行為管理工作的履職監督,對管理工作走過場、敷衍了事的機構和責任人予以嚴肅問責,加強懲戒;六是建立警示教育長效機制,每年開展全員警示教育,通報案件查處情況,深刻剖析案發根源,提高警示教育震懾力。
在廣西北部灣銀行相關負責人看來,內控管理是一項持續性、系統化的管理工程,需要商業銀行在組織架構、制度流程、人員隊伍、監督考核和信息科技等方面不斷改進提升。
監管嚴抓銀行“內控合規”
據記者不完全統計,今年以來,截至9月21日,銀保監會披露關于金融機構員工行為管理違規的罰單約為50張。9月15日,建行廣西自貿試驗區南寧片區五象支行因存在員工行為管理不到位,未能通過有效的內部控制措施及時發現轄屬機構員工的違法違規行為,被罰款人民幣25萬元。此前,還有貴陽農商行因員工行為管理不力等違規行為,被罰款100萬元等。
易觀高級分析師蘇筱芮表示:“銀行從業人員行為管理不到位,首先會破壞公司的頂層合規制度,可能會導致公司內部人員越權干預公司內部經營;其次則有可能對公司業務造成損失,例如授信業務、互聯網業務等重點領域。”
今年是監管狠抓銀行保險內控合規的一年,今年6月份,中國銀保監會發布《關于開展銀行業保險業“內控合規管理建設年”活動的通知》。通知強調,要切實加強對內控合規管理建設的指導監督,深入開展內控合規管理建設的教育宣導。組織開展員工行為管理和案例示警等專題的經驗交流與培訓,提升行業整體內控合規管理水平。逐步建立黑名單制度,做好與監管部門的信息共享,防止行業從業人員“帶病流動”。同時要切實加強員工行為的日常管理,編制員工行為守則,創新構建“線下網格化”“線上智能化”的員工異常行為管理模式,抓早抓小、防微杜漸。
作為地方性銀行,為落實“內控合規管理建設年”活動,廣西北部灣銀行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一是該行成立了以董事長為組長的活動領導小組,對活動進行研究決策和統籌指導。二是制定印發了相關活動方案,推動活動有序開展。三是進一步壓實各分支機構、各部門的主體責任,結合自身實際細化方案實施,推動活動組織落實到位。四是對自查自糾、監管檢查發現的問題,建立問題臺賬和整改責任清單,提升問題發現能力,開展內部問責。五是對轄內分支機構組織開展現場督查,對活動組織落實不到位的分支機構進行現場指導和嚴肅問責,確保本次專項治理活動取得成效。
實際上,近年來,監管對金融機構從業銀行行為管理尤為重視。2018年《中國銀監會關于印發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行為管理指引的通知》指出,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行為管理應以風險為本,重點防范從業人員不當行為引發的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操作風險和聲譽風險等各類風險。
2020年2月,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發布《關于預防銀行業保險業從業人員金融違法犯罪的指導意見》,旨在進一步完善銀行業保險業從業人員金融違法犯罪預防工作機制,防控銀行保險機構案件風險,促進銀行業保險業健康發展。
2020年9月,為規范銀行業從業人員行為,加強行業自律,中國銀行業協會發布《銀行業從業人員職業操守和行為準則》,提出了七項職業操守、三類行為規范,引導銀行業從業人員全面守法、合規、遵紀,包括嚴禁非法催收、組織參與非法民間融資、信用卡犯罪、內幕交易、挪用資金、騙取信貸等行為。中銀協還表示,將建立違法違規違紀人員“黑名單”和“灰名單”制度,對銀行業從業人員嚴重違法違規違紀的、嚴重影響行業形象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納入“黑名單”管理,予以通報同業,實行行業禁入。
某城商行管理人士表示,銀行業務涉及大量資金管理,作為高風險職業,從業人員思想意識必須時刻保持警惕,與違法違規行為劃清界限。其表示,為防微杜漸,其所在的銀行每年會組織員工進行監獄參觀,請公檢法機關工作人員來行授課,對員工行為管理辦法等規章制度開展集中學習,組織開展合規文化宣講活動,鼓勵員工參加合規文化演講活動等。
在蘇筱芮看來,銀行機構仍需加強包括員工管理在內的內控管理力度。第一,從頂層制度方面進行完善,從過往實踐中提煉總結內控管理的問題高發區并及時更新制度;第二,強化合規崗位管理,突出重點崗位人員的培訓與教育,建立相應的制衡機制;第三,構建常態化的內控治理體系,與具體業務流程開展有效結合,定期檢視與復盤上一階段的合規工作并及時查漏補缺。
責任編輯:張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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