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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削弱創業板互聯網金融概念股投資預期
■本報見習記者 蘇詩鈺
“央行[微博]發布的非銀行支付管理辦法將使投資者對互聯網金融發展前景產生擔憂,從而影響相關上市公司的估值。”中投顧問金融行業研究員邊曉瑜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
7月31日,央行公布的《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對網絡支付進行了限額管理,規定每個客戶的第三方支付賬戶每日累計金額不能超過5000元,對綜合類支付賬戶、消費類支付賬戶分別規定的年累計20萬元、10萬元限額。同時,其中第三方支付賬戶余額僅指存在于第三方支付公司的虛擬賬戶,《辦法》對于第三方賬戶開立、轉賬都做出嚴格的限制。
《證券日報》記者了解到,去年以來,互聯網金融概念股受到資本市場熱捧,部分上市公司尤其是創業板公司開始涉足互聯網金融業務。業界預計,未來支付機構的“互聯網+”道路將迎來一道考驗。
目前,《辦法》的兩項條款受到的爭議較多,一是單個客戶所有支付賬戶單日累計金額應不超過5000元;其二,支付機構為客戶辦理銀行賬戶向支付賬戶轉賬的,轉出賬戶應僅限于支付賬戶客戶本人同名銀行借記賬戶;支付機構不得為客戶辦理或者變相辦理現金存取、信貸、融資、理財、擔保、貨幣兌換業務。
“此舉主要是為降低第三方支付風險,同時重新定位第三方支付,整頓第三方支付的清算功能。但相關條款的出現,將打擊第三方支付的創新性,對資本市場和創業板均不利。第三方支付是互聯網金融的重要分支,政府對第三方支付的嚴管態度不僅會直接對第三方支付行業產生一定阻礙,還會降低投資者對其他互聯網金融板塊的發展預期。”邊曉瑜告訴記者。
華泰證券非銀首席分析師羅毅表示,《辦法》明確大額消費將不能走網絡清算通道,需要回歸銀聯,直接減少支付機構的資金沉淀。同時,要求每個賬戶的開立需采用3種至5種以上方式進行交叉驗證,增多驗證程序將使支付機構喪失大量潛在用戶。第三方機構收入規模將呈現下降,依靠理財銷售業務盈利的空間將變小。
“《辦法》發布以來,不論是消費者還是業內人士都有較多不滿之處。未來政府或對相關條款進行適當修改,如單日累計金額限制等,但加大對第三方支付的管理力度已經成為不可逆轉之勢。”邊曉瑜告訴《證券日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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