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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監會負責人:對銀團貸款收費是國際通行做法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7日 22:01 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8月17日電 中國銀監會日前發布《銀團貸款業務指引》,專章明確銀團貸款收費。對此,銀監會有關負責人17日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詳細解釋了銀團貸款為何收費,以及制定收費原則的主要依據和相關考慮。他說,對銀團貸款進行收費是目前國際金融機構的通行做法。 這位負責人說,銀團貸款收費,指銀團成員接受借款人委托,為借款人提供財務顧問、貸款籌集、信用保證、法律咨詢等融資服務而收取的相關中間業務費用,納入商業銀行中間業務管理。 他說,對銀團貸款進行收費是目前國際金融機構的通行做法,主要有安排費、承諾費和代理費等,單項費率一般在0.125%至0.5%之間。允許國內銀行業金融機構對銀團貸款業務收取適當的費用,有利于國內銀行熟悉國際慣例,掌握銀團貸款業務的國際規則,提高定價能力,也有利于建立銀團貸款業務的激勵約束機制,推動銀團貸款業務的發展。因此,《指引》專章規定了收費的種類、收費方式及收費原則。 《指引》規定銀團貸款收費要體現金融服務的附加值,屬于中間業務收費,即銀團成員為借款人提供融資服務而收取的相關中間業務費用。在銀團貸款定價過程中,費率與利率的確定過程是透明的,是銀團與客戶溝通的結果。《指引》規定收費的種類和金額要由借貸雙方協商確定,并且收費標準不得高于同期同類中間業務收費水平,既確保了銀行的有償服務,又降低了借款人的融資成本。 銀團收費的具體項目可包括安排費、承諾費、代理費等,安排費一般按銀團貸款總額的一定比例一次性支付,承諾費一般按未用余額的一定比例每年按銀團貸款協議約定方式收取,代理費可根據代理行的工作量按年支付。 這位負責人還說,隨著我國利率市場化改革的推進,未來較長時期的利率具有較大的不確定性,銀團貸款這種期限長的貸款將承擔更大的利率風險。為此,《指引》鼓勵銀行改善服務,改進定價管理機制,依據市場原則收取合理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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