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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挪用信貸資金打新股 銀行受處罰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9日 03:55 四川新聞網-成都晚報
昨日銀監會宣布8家銀行分支機構因被企業挪用貸款而受到行政處罰 目前成都各銀行正展開自查 昨日,中國銀監會在官方網站上宣布,8家銀行分支機構因被企業挪用信貸資金而受到行政處罰。有關人士認為,銀行存在的主要問題在于貸前調查不盡職、貸時審查不審慎、貸后監控不到位等方面。 8家銀行分支機構受處罰 根據中國銀監會公布的情況,此次查處被企業挪用信貸資金的8家銀行分支機構包括:交通銀行北京分行、北京銀行,以及招商銀行、工商銀行、中國銀行、興業銀行、中信銀行和深圳發展銀行6家銀行駐上海部分分支機構。 其中對涉及中國核工業建設集團公司挪用短期貸款進入房地產市場、證券市場和其他渠道的交通銀行北京分行和北京銀行等2家機構,將給予罰款和其他行政處罰;對涉及中國海運(集團)公司挪用貸款資金申購新股的招商銀行、工商銀行、中國銀行、興業銀行、中信銀行和深圳發展銀行等6家銀行駐上海部分分支機構,將給予罰款、暫停部分業務和擬取消高管任職資格的處罰。 銀行問題主要在于監控不力 銀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在中國核工業建設集團公司挪用貸款的違規行為中,銀行存在的主要問題在于貸前調查不盡職、貸時審查不審慎、貸后監控不到位等方面問題。招商銀行上海東大名支行對中國海運(集團)總公司的貸款直接通過該公司及上海海運(集團)公司結算中心在該支行的相關賬戶直接劃入證券經營機構;其他5家銀行的貸款資金是由中國海運(集團)總公司轉匯至招商銀行上海東大名支行的結算賬戶,然后再劃入證券經營機構,雖然部分銀行在與中國海運(集團)總公司借款合同中增加了貸款不得用于股票投資等限制性條款,但在實際操作上存在對大額資金流向監控不力,對企業挪用信貸資金用于申購新股疏于防范,貸款“三查”制度執行不力等問題。 成都銀行開展自查 對于外地銀行受查處一事,成都銀行業也引起了重視。某銀行成都分行辦公室負責人表示,早在今年年初,他們已經收到了監管部門發來的一份紅頭文件,嚴禁銀行貸款給企業或個人買賣股票。為此,成都各分行都要求對信貸客戶進行貸前、貸中和貸后的監控工作,目前行業內都處于自查階段。 據了解,監管部門下發的這份紅頭文件是《關于進一步防范銀行業金融機構與證券公司業務往來相關風險的通知》,明令要求嚴防信貸資金違規進入股市。據知情人士昨日透露,《通知》主要包含三方面的內容:一是嚴禁銀行向證券公司、其他任何機構和個人發放以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為擔保的貸款;二是嚴格禁止任何企業和個人挪用銀行信貸資金直接或間接進入股市,銀行不得貸款給企業和個人買賣股票;三是各家銀行要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開辦個人消費貸款,加強管理,防止消費貸款變相流入股市。 ○相關鏈接 兩大集團挪用貸款被查 今年年初以來,銀監會根據發現的線索,對中國核工業建設集團公司短期貸款使用情況和中國海運(集團)公司將銀行貸款資金用于申購新股的情況進行調查,調查結果顯示,2001年以來,中國核工業建設集團公司以建設核電站為由,累計從交通銀行、北京銀行等商業銀行獲得流動資金貸款共計51筆金額23.66億元。經查,在全部貸款中,有87.32%的銀行信貸資金被企業挪用,其中6.12億元被劃入與中國核工業建設集團公司有關聯關系的房地產企業,1.32億元被挪用于證券市場和其他方面。2006年6月以來,招商銀行上海東大名支行等6家銀行向中國海運(集團)公司發放27億元流動資金貸款中至少24億元被中國海運(集團)公司直接或間接劃至證券經營機構用于申購新股。 記者 劉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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