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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已上報 銀行有望設養老金管理公司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4日 02:29 第一財經日報
王春霞 日益擴大的企業年金有望成為商業銀行綜合經營棋盤上的重要一子。《第一財經日報》近日獲悉,一份旨在鼓勵商業銀行出資成立專業養老金管理公司的文件已由銀監會上報國務院。 一位知情人士介紹,這份文件認為,對商業銀行設立養老金公司應該予以鼓勵,并對進入門檻進行限定。這位人士表示,已有國有商業銀行在與保險公司就合資建立養老金公司一事進行洽談。 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2004年頒布的《企業年金基金管理機構資格認定暫行辦法》,2005年共有37家機構取得年金業務資格。目前商業銀行主要作為托管人和賬戶管理人參與年金計劃:同時具備托管人和賬戶管理人資格的銀行包括工商銀行、交通銀行、招商銀行和光大銀行;具備托管人資格的還有建設銀行和中國銀行;浦發銀行則具備賬戶管理人資格。受托人可由信托公司和保險公司擔當;基金公司和券商則可出任投資管理人。 “銀行應該更多地承擔受托管理人的工作。”銀監會創新部主任李伏安昨日在“中國與拉美國家企業年金發展論壇”上表示,甚至可以考慮讓商業銀行承擔一定的年金投資管理人的職責。 李伏安認為,市場需求一定會從現在簡單的儲蓄貸款轉向儲蓄養老投資保險的綜合需求。商業銀行應當順應市場變化,推出新的業務。養老金管理并非現在商業銀行業務的簡單擴展,需要專門機構進行管理,與傳統銀行業務間建立好防火墻。 企業年金業務審批部門對年金基金的資格認定也有一些新的想法。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基金監督司司長陳良昨日在上述論壇上表示,第一批資格認定時的機構比較分散,2年的實踐證明,這種辦法確實需要進一步完善,改變將主要體現在三方面。 明年要對已取得資格的機構進行考核。個別有嚴重違規問題的機構可能被取消資格;一些業務量較小、難以持續維持的機構,如果其董事會還不作出調整或退出的決定,監管部門將考慮收回其年金業務資格。 有些業務不再評審單一資格,今年對受托人、賬戶管理人作第二次資格認定時,不再是一個機構一個資格。“我們認為,比較可行的模式是‘受托人+賬戶管理人’,同時也可以有少量的‘托管人+賬戶管理人’模式,托管人、投資管理人可以是單一資格。”陳良說。 此外,還將培育一些專業機構專門從事企業年金受托和個人賬戶管理業務,讓這些機構通過專門業務、專業管理的方式做大做強,既能夠生存發展,又有利于形成市場中的領跑者。 業內普遍認為,一旦上述文件獲得批準,商業銀行將在繼進入基金業和金融租賃業后,向綜合經營又前進一大步。 Related 相關 勞動保障部官員: 積極爭取年金稅收支持 本報記者 王春霞 發自北京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基金監督司司長陳良昨日在“中國與拉美國家企業年金發展論壇”上表示,要積極爭取對企業年金的稅收支持,希望盡快形成上報國務院審批的方案。 陳良表示,對企業繳費的一部分給予列入成本的稅收支持,同時也要盡快出臺針對個人的免稅政策。 “這件事主管部門在稅務總局和財政部,我們正在積極爭取,希望盡快形成上報國務院審批的方案。”陳良說。 陳良同時表示,要加強企業年金基金的制度建設,需要有力的法律保障。主要方式是在目前正在制定的《社會保險法》中針對企業年金基金作出專門規定,明確基本法律原則,同時還要研究制定《企業年金條例》,提高依法保障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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