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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瑾璞:非發達地區省聯社應轉變為行業協會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8日 02:17 第一財經日報
“變大銀行就不愿做小業務了” 霍侃 “關于農信社省聯社的改革,在發達地區可以建立比較規范的商業銀行,但在更多的地方,省聯社還是要轉變為行業協會或行業管理組織。”央行研究局副局長焦瑾璞昨日在中國政府網與網民交流時表示。 根據銀監會2003年發布的《農村信用社省(自治區、直轄市)聯合社管理暫行規定》,省聯社主要履行行業自律管理和服務職能。 焦瑾璞指出,實際改革過程中,有些省的省聯社管理職能放寬,在資金運作等方面進行一些干涉,形成了事實上的資金上收,成為向大企業、向城市轉移金融資源的一種工具。這就“有違改革的初衷”。 目前有些省份打算在省聯社的基礎上成立農村商業銀行或農村合作銀行。焦瑾璞對此表示,這種形式在發達地區無疑是很正確的辦法,但在準發達地區和不發達地區“沒有這種必要”。因為,如果整合成立了全省的機構,必然會吸收農村資金向城市轉化,變成大銀行就不愿意做一些小業務了。 焦瑾璞認為,服務農村比較有效的農信社組織形式是,省聯社轉變為行業協會或行業管理組織,給縣級法人更多的經營自主權和放貸權利,使它們更好地為縣以下農村地區服務。 “下一步,縣聯社應該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提出的要求,維護和保持縣級法人這種組織形式長期不變。”焦瑾璞認為,這樣,縣級法人才能為縣以下的農村提供金融服務,如果它的管理權限上收,自然會使經營方向上移,就會背離服務“三農”的宗旨。 對于業內關注的中國農業銀行(下稱“農行”)的改革方案和進度,焦瑾璞表示,目前在農行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農行改革方案正在制定之中。“按照工作程序要求,可能在今年上半年會有一個初步的框架性方案出來。” 年初的全國金融工作會議確定了農行改革“面向‘三農’、整體改制、商業運作、擇機上市”的16字方針。按照這一改革思路,農行聘請了一些審計師事務所對不良資產、經營管理等進行全面核查。“等這些情況清楚以后,農業銀行改革方案就可能出臺。”焦瑾璞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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