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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卡的壽命何以只有三天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1日 15:19 新浪財經
作者 李忠卿 8月16日,市民高先生持招商銀行卡從北京農村商業銀行一ATM機取款后被吞卡,昨日咨詢銀行時被告知卡因三天內未領,銀行已經剪角作廢處理。高先生認為保管時間短對消費者不負責,銀行工作人員表示三日后作廢處理是按照相關規定執行的。(見8月21日《新京報》) 銀行卡被柜員機“吃掉”可謂司空見慣,“吐”不出來的原因大抵有三個,一是象高先生那樣取了款后卻忘記按下取卡按鈕,二是操作不當,連續按動錯誤密碼,超出銀行有關限定,三是柜員機發生故障,被機器“沒收”。 不論是何原因,我覺得銀行都有責任與義務保管好消費者的銀行卡,這是因為,銀行作為“窗口”服務單位,理應為公眾提供周到的優質服務,以三天時間領卡有點強人所難,再說,消費者取款時本身就被銀行扣去了手續費,屬于有償服務,銀行單方面要求消費者在限定時間內取卡是一個典型的“霸王”條款。 按照銀行規定,銀行卡被吃掉后,超出三天即被剪掉一角宣布作廢,如此規定是一種蠻不講理的霸道行為,它對消費者構成的直接侵害至少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其一,增加了消費者銀行卡被作廢后,因擔心卡內資金安全收到威脅,精神壓力和心理負擔進一步加劇;其二,消費者補辦新卡又要交納相應的費用,不僅增加了經濟負擔,而且還勢必耗費時間與精力,這對消費者而言彰顯不公,更是一種不負責任行為。 或許銀行方面有自己的苦衷,但以不能無限期為消費者保管銀行卡,于情于理都說不過去,超過三天難道就是無限期么?銀行卡被吃掉后壽命如此之短,出人意料,真是荒唐至極。就算事隔一兩個月前去銀行領卡,又能給銀行帶來怎樣的麻煩? 據說,銀行這一做法是根據自動機具體管理條例來執行的,并非不負責任。那意思分明是說,給你三天時間來領卡,我已經夠負責的了,這是在真誠、真心為消費者服務嗎?我們看不出,只能為“就地正法”的銀行卡表示默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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