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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對生前身后財富內訌
創始人如何在生前妥善處置財富,避免兄弟反目?
文/張融
公元578年,日本誕生了一家距今1400多年,現在仍然存活,且贏利的家族建筑企業—金剛組株式會社。
能夠和金剛組并論的企業,還有成立于公元1000年的法國Chateau de Goulaine公司等。
世界上的大小家族企業仍然信奉血緣繼承。而現代社會兩代人之間的代溝遠比1400年前更復雜,即使權力傳代,平衡各繼承者之間關系也更難把握。
下“詛咒”
毫無疑問,即使今天更為開放的社會,家族企業的傳承仍會首先采用血緣繼承。而正因為開放,無論是第一代領導人,還是繼承者之間的關系,不會重復1400年前日本金剛組那樣絕對的“服從”。因此企業主要繼承者“聽命”并不現實。
在全球經濟危機中,擁有哥倫比亞廣播公司和維亞康姆集團,現年85歲的美國傳媒大亨薩默 ·雷石東,其80億美元的財富已縮水至51億美元左右。不過,雙腿已經明顯出現顫抖的雷石東,目前并不為前景擔憂,他更關心的是自己的財富應該交給誰?
雷石東的繼承群應包括:第一任妻子菲麗斯、與菲麗斯所生的兒子布倫特和女兒莎麗、第二任妻子葆拉。但現在雷石東全部與他們交惡:
1999年,雷石東以25億美元代價與結婚52年的菲麗斯分手,隨后以“濫用法庭系統來榨取錢財”為由,將第一位被視為繼承人的兒子布倫特掃地出門;2004至2005年,又因企業決策權歸屬問題,將被視為第二位繼承人的女兒莎麗也趕出門庭;2008年,又用500萬美元與葆拉離婚;另外,關系疏遠的侄子麥克爾也控告雷石東,聲稱雷石東在關聯交易中使他被剝奪了高達40億美元的財產。現在,雷石東已經沒有傳人可找。
研究世界家族企業的中歐國際工商學院管理學教授李秀娟博士認為:“家族企業傳承中首先要解決情、理、利的矛盾。”雷石東與繼承群的關系是失情、缺理、爭利。
雷石東做不到非血緣傳遞,那么就應該知道家族企業的本質是家庭關系。雷石東信奉的是,在家族中由一個接班人來傳遞,但即使是由所有成員來繼承,他能讓繼承者之間平衡嗎?
不搞平均分配
家族企業傳遞中,最麻煩的是面對多位繼承者。
現年64歲的浙江中寶集團董事長吳良定,此前的兩次婚姻為他帶來了四個兒子和一個女兒。現在他的財富繼承人就是第二任妻子陳愛蓮和五個子女。
吳良定堅持認為,輕易地讓子女繼承財產會讓他們變得懶惰。但是創始人握著的權力與財富終要交出,而為了不產生家族成員的紛爭,究竟可選擇的解決方案有多少種?
創始人最想做的解決方案就是“平均分配”。但難免“烏托邦”。“平均分配”意味著分家、解除集權,導致家族分裂、企業分化。
宣告自己將在2010年退休的吳良定,不主張“平均分配”,他的具體方法就是:第一,尋找到家族成員中最有能力的人,授給統轄權;第二,財富一邊倒分配,強化部分家族成員話語權;第三,將集團切割成兩部分,由部分家族成員分權而治。吳良定如何具體設計產權分配?
關閉欲望之門
以品德、能力定股權是吳良定財富安排的基本底線,但是為了避免家族成員的矛盾,吳良定采取的辦法是股權與經營權分離。
吳良定的做法就是:由中寶集團派生出萬豐奧特和日發集團,分別由妻子陳愛蓮和大兒子吳捷任董事長,母公司與旗下兩家公司在產權上互不控股,但家族的個人分別在三家公司里占有股份。以萬豐奧特為例,陳愛蓮擔任董事長,占40%的股份,吳良定占23%,吳捷占4%,其他子女占百分之零點幾的股份,其余股份為家族外的股東所有。盡管家族財富在2008年下跌37%,但是吳良定實際仍有19億。
吳良定明確地說過:“家族成員不行,就不要讓他繼承。”但是,沒有哪種分配方案能一定保證完美無缺。現在,吳良定的次子吳斌并不想繼續待在企業,向兄弟姐妹、父親借了五百萬在杭州創業一家IT公司。其實和吳斌一樣,1989年從中國政法大學畢業的吳捷早期進入公司的時候,吳良定給他的啟動資金也只是區區100萬元。
無論是家族中威望還是能力,陳愛蓮與吳捷必然是吳良定的既定人選,而吳良定將權財集中在少數成員手上,這樣關閉了其他成員的財富與權力欲望之門,避免未來“血腥”爭斗。
另外將陳愛蓮與吳捷的經營權區分開來,則可以應對未來家族產業風險,并可互相支援。這種分中有離,離中有分的財富與權利的分配,原則上將“情”、“理”、“利”的矛盾基本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