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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良性發展的基石
當時處于改革中的國內商業銀行,缺乏公司治理機制是其最大的缺陷,而作為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改革的最先實踐者,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從2004年9月21日掛牌之日起,便承載了人們更多的期待和要求。如果說2005年3月25日郭樹清接任建設銀行黨委書記、董事長事出偶然的話,那么他上任之后的一系列言行更出人意料。
著名經濟學家吳敬璉在中歐國際工商學院講課時,有學生問道:中國的銀行業改革能否成功?在當時大家都知道監管層推動銀行股改掛牌不是目的,關鍵是轉變經營機制、完善治理結構。吳敬璉答道,郭樹清關于黨委與董事會關系的觀點真正觸及了完善公司治理結構的根本。
剛一到任,郭樹清就驚訝地發現,建行的董事會在監督業務時沒有起到應有作用。于是,在選舉其任董事長的建行董事會上,郭樹清拿出了加強董事會建設的五點建議,比如建立董事會專門辦公室、根據高管盡職情況審議獎金發放方案、行內部門要定期向董事監事們提供能反映經營狀況的統計資料和文件、董事監事可列席行內討論經營決策的各類會議、建立董事會對高管人員的問責制等。
2005年5月23日,執掌建行董事長一職不到兩個月,郭樹清就頒布了一項內部文件《關于追究案件發生機構及其上級機構領導人員責任的規定》。這一規定首開了國有銀行領導人問責的先河,也在整個建行系統掀起了一場前所未有的"問責風暴"。
另外,建行在國內率先設立了首席風險官的國有控股大型商業銀行。建行頒布的《風險管理體制改革方案》規定,總行設立首席風險官,一級分行設風險總監,二級分行設風險主管,同時向縣級支行派出風險經理。
先進的風險管理體系和技術應用目前已取得了顯著成效。截至2008年6月底,建行不良貸款額、不良貸款率繼續雙降,不良貸款率降至2.21%,較上年末下降0.39個百分點,在四大國有控股商業銀行中繼續保持最好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