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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敗李隆銘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2日 13:15 《法人》
上海華生的崛起烙下了深深的李隆銘印跡,但過于強悍的個人作風,以及一直揮之不去的產權爭議,給這種成功蒙上了陰影 ◎文/本刊記者 呂斌 在上海企業界,李隆銘的名頭很響。他從幾個人、幾口缸開始打天下,用了20年的時間,拼到了一個全國500強的大企業,創造了一個世人敬佩的商界神話。但對他個人的評價卻毀譽參半,雖然治理企業是把能手,也招來不少對于他在用人及決策方面的非議聲。最終,在涉及個人利益與職工利益的改制過程中,被憤怒的職工“罷黜”。 領軍人 “不管怎么樣,李隆銘個人的領導才能還是很強的。雖然現在我們對他意見很大,但他對企業的貢獻不可抹殺!痹诮邮堋斗ㄈ恕凡稍L時,部分華生職工這樣說。 1929年出生的李隆銘,80年代初,是上海市黃浦區一家國有企業的部門負責人。當時,為了解決部分返城知識青年的就業問題,相關部門委派李隆銘創辦了一家集體企業。這家名為“華生合作化工廠”的小廠就是現在華生化工有限公司的前身。 當時的李隆銘就很有戰略眼光和領導才能。在當時,國外各類涂料尚未大量進入中國,而國產涂料處于初級發展階段,他們就抓住了機遇。沒有資金,沒有生產設備,沒有有關生產技術資料的情況下,憑借9個人和幾口大缸,靠著一股倔勁,譜寫了華生化工的艱苦發家史。 1984年,華生合作化工加工廠的社員人數增加到79人。按當時合作社的規定,每位社員都交了55元的入社費用,這也可以算做原始的入股資本了。當年,華生就實現利潤80萬元,在當時,可不算個小數目。 1987年,華生化工公司在上海黃浦區九江路69號成立。 1991年,華生化工公司在北新涇建造的新廠正式投產,企業開始進入高速發展期。當年的產量達到16042噸,實現利潤2949萬元。 至1997年,華生的發展達到頂峰,年銷售額十二億二千五百萬元,實現利潤三億六千二百萬元。華生公司擁有的“古象”商標被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評為“上海市馳名商標”。 李隆銘也因此獲得了個人的諸多榮譽:全國經營大師、全國勞動模范、上海市勞動模范、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華生之父…… 1997年后,當華生公司主業古象油漆涂料銷售處在巔峰時,李隆銘就卓有遠見地決定公司向多種經營領域拓展,以進一步促進華生公司經濟實力的持續增長和質量提高。緊接著,公司開始向投資金融、銀行、酒店、裝潢、貿易,化工原料制造等領域滲入,形成如今多元化的產業鏈。 目前華生公司旗下的子公司有上海古象化工有限公司,古象大酒店、上海古象房產開發有限公司,上海古華房產開發有限公司,上海華生化工廠,上海華生化工廠(浦東分廠),上海古象裝飾工程有限公司(寶山廠)等企業。 1999年,為了協助上海市政府“365”危房改造計劃,華生化工有限公司于是在長寧區武夷路一個占地20113平方米的洼地,住著800多 戶人家的危棚簡屋地塊上進行投資, 由華生公司的下屬企業上海古華房地產開發經營有限公司實施改造建設。 由于地產價格的迅猛高漲,這個后來名叫“武夷花園”的項目為華生公司帶來了不小的收益,也確立了與政府之間的良好關系。 獨裁者 “這么多年了,他一貫獨斷專行,企業毫無民主可言。近幾年企業在他的決策下屢出敗招,這些也都罷了,企業改制中竟然要求我們職工放棄所有股權,我們也是忍無可忍了!痹诮邮堋斗ㄈ恕凡稍L時,一位華生公司的職工這樣表示。 作為此次“華生風波”的核心人物,如今已年近八十歲的企業創辦人李隆銘向來在華生化工公司的職工中享有很好的口碑,然而近年來企業日益不景氣,責任也多被歸咎于李隆銘。 據華生公司部分職工介紹,90年代后期以來,李隆銘個人獨斷專行的風格越來越強烈。他在企業各要害部門均安排了自己的親屬和身邊人做主要領導。并通過自己手中的權利照顧自己親友的生意,給企業造成了不小的額外損失。并且,有職工說他還曾攜帶一位公司女性高管花費幾十萬公款出國考察。 以至在后來改制風波爆發后的2006年9月15日,華生化工召開“緊急職工代表大會”時,就列舉了李隆銘的三大問題:一為居功自傲,獨斷專行,任人唯親,將集體企業視同家族企業;二是用人不當;三是未經職代會授權,亦無集體領導會簽,歷年來動用約5億元資金購買信托產品,至今只追回4700萬元收益和200萬元本金,4.98億元本金可能血本無歸。 尤其是這第三條,職工們氣憤不已。大家一致認為,集體企業的錢是大家的,給企業帶來這么大的損失自然是觸犯了全體職工的利益。而李隆銘家長制作風和獨斷專橫的經營決策所帶來企業資產嚴重流失,以及投資失敗等問題卻沒有得到任何合理的說法。 “一直以來,雖然是九人制的董事會,但從來都是只有一個人的聲音。由于他在企業內部無可撼動的地位,他的意見幾乎從來沒有人反對!币晃蝗A生員工表示。 李隆銘前后動用5億元公司資產投資資本市場,但直到投資已經進行到5年之后,虧損日益嚴重,無法追回,董事會的其他成員才知道這件事情。 同時,企業的財務、采購、銷售等重要部門均被李隆銘親信把持。而職工們認為,這種模式已經嚴重影響了企業的發展。 華生公司25年的發展史幾乎與改革開放同步。一家原本十分優秀的企業走到今天這種地步,李隆銘個人占了很大的原因。 “應該說,在企業改制前,李隆銘個人的信譽是良好的。他的成就無論是政府還是企業職工都是認同的,只是在改制中的一些認識是錯誤的!币晃皇煜だ盥°懙纳虾.數仄髽I家這樣告訴《法人》,“國家也積極提倡集體制企業改革,明晰產權。所以說李隆銘從財力、人力、改制背景各方面都是具有優勢的。但是他的經營理念、他的管理理念過時了。他以為自己是企業的大家長,可以為所欲為的,可是這次他判斷錯誤了。” 在中國,有無數像華生這樣的企業,由于領導人的杰出才能以及準確的企業決策,使企業的發展取得了輝煌的成就。領導人的地位自然將崇高無比。但是這種地位所帶來的權利一旦被濫用,則可能帶來災難性的后果。作為企業的發展功臣,李隆銘年近八十還不退休到底正常不正常?這場發生在上海的企業改制風波有他特殊的含義與意義。 “年近80歲的他,思想是滯后的,已經和時代漸行漸遠,無法適應現在的局勢。他經營有能力那是過去,但是現在他沒能力管理這個企業了,所以他的退休是必然的。”這位熟悉李隆銘的上海企業家表示。 功過論 但是通過李隆銘我們又牽扯出在集體企業改制中的另一場論戰。對于為企業創業的功臣,一個把企業從起步帶向輝煌的人,到底該給予什么樣的獎勵?他應該享有多大的權益呢? 縱觀現狀,不管監管部門還是企業職工,對于帶領企業發展的領導人的功勞都是認可的,對于高額的個人獎勵也普遍都能接受。但是所謂“高額”到底該怎么界定?如果領導人無私為集體做貢獻到還好,如果這個領導人私欲比較強呢? 1992年頒布的《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條例》中規定,“審議并決定企業職工工資形式、工資調整方案、獎金和分紅方案、職工住宅分配方案和其他有關職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項”的權利屬于企業職工(代表)大會。但是在“家天下”的企業治理形式下,民主就很難發揮作用了。 還有一類情況,在企業輝煌過后,如果領導人的決策不能適應時代潮流,從而給企業帶來損失,又該怎么承擔責任呢? “企業職工的退休年齡是男性60歲,從事腦力勞動的人員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可適當延長,但最長不超過65歲。”這是國家法定的退休年齡,但是華生的李隆銘已經77歲高齡仍在擔任企業的董事長和法人代表。由于個人對企業的特殊貢獻,很難有監管部門會按照國家法規來限制企業領導者的退休時間。 以華生李隆銘為代表的這些問題都將留給我們深深的思考,在集體企業中該如何監管企業負責人?如何確定對企業有特殊貢獻的個人的獎勵標準?如何落實職工代表大會等民主決策制度?是決定企業生存和發展、社會團結與穩定的關鍵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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