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訊 6月27日消息,2015陸家嘴論壇今日在上海舉行(第二日)。在專題論壇《金融法治與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中國銀監會消保局局長鄧智毅表示,現在在全世界唯一毫無爭議的共識就是在過去一段時期里面,我們對金融消費者的保護是缺乏的。
以下為演講實錄:
鄧智毅:大家下午好,利用這8分鐘時間跟大家做一個交流。在基于目前我國銀行業消費者權益保護的現狀應該加快立法進程,保障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我要說的第一個意思是,國際社會對于金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監管日益加強,從07、08年這一輪金融危機到現在已經七、八年過去了,但是至今沒有完全走出泥潭。所以,這一輪全球金融危機對我們整個全球經濟金融的破壞是可想而知的。那么,危機之后全世界都在反思,到底問題在哪兒?我們應該怎樣去修補監管的柵欄,防止被同一塊石頭再絆倒。反思的成果是多方面的,但在我看來,現在在全世界唯一毫無爭議的共識就是在過去一段時期里面,我們對金融消費者的保護是缺乏的。
這個話題的提出也是從樣本開始的,像03年北京的非典一樣,有的區域多,有的區域少,有的人群高發、有的低發,是為什么?你要分析,全球金融危機盡管不能幸免,關鍵是看究竟是單方的監管還是雙方監管,對金融機構進行審慎的監管,同時對金融消費者有沒有受到侵權,對金融機構的行為進行嚴格的監管。
如果說的通俗一點,過去我們把所有風險防范的資源全部壓在機構,例如汽車進行年檢,看看保險杠結不結實,看看剎車系統靈不靈,前提是這些全不失靈的時候就可以防范金融危機,實際證明這是不完全的。如果馬路上有很多的警察,有規章,能夠經常進行日常行為的監管,我們的風險可能會大大的減少。所以,危機以后美國、英國都成立了自己的行為監管局。金融行為監管局是獨立于美聯儲和其他的金融監管機構的。說白了就是專門有一個機構站在金融消費者的角度來維護他的權益。
過去我們也是防風險,但都是為了這個車怎么不沉、不翻,都是從維護金融體系的穩定角度出發的,很可能或多或少甚至或大或小要侵害消費者的權益。當兩者發生矛盾的時候,我們更多的遷就于維護體系的穩定。我想借這個機會說,全世界金融危機以后,我們“一行三會”成立四個正局級的金融消費者保護局,在每個體系內專門成立金融消費保護局,由此可見管理者對于金融消費者的重視,同時也是在這個大的國際背景下做這個事情的。
我國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制度也在逐步的建立,我們是2012年銀監會起草并印發了銀行業投訴處理的規程。同時,現在鼓勵各個銀監局建立多層級的、分類的科學投訴機制。在這里透露一個不是很準確的數字,去年一年來信、來訪、來函、來人,所有金融消費者不滿意的有1081萬件。第二個,2013年印發了銀行業消費者權益保護的指引,確立了預防為先、教育為主、依法維權、協調處置的銀行業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原則和綱要。
第三個,印發了銀行業金融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考核評價辦法對每個機構進行多緯度的打分排名,來施加監管的壓力。所以,我國銀行業金融消費者的制度也在逐步的完善。
進一步完善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監管的法規,應該說還有很大的空間。一是現有的法規太窄,我們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但是這里面涉及到金融非常少,就是點到為止。但是金融的交易和一般商品的交易是有很大的不同。應該說,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不能完全涵蓋日益倍增的金融交易數額和復雜性、專業性。
二是現有的法律法規太偏,剛才說了所有的出發點都是基于審慎監管作出的。所以,我們過去已有的銀行業法規里面對于行為監管的內容太少,側重點還是立足于審慎監管和整個體系的穩定性。
三是現有的法規太低,我們“一行三會”也出臺了很多的文件,但打起官司來都不能成為依據。應該說,整個形式是比較嚴峻的。
下一步怎么辦,第一個就是在現有法律里增加內容,第二個另立獨法,我們主張應該適時推出我國金融消費者保護法,就會專門有一部針對金融消費者的保護法,這樣有助于在金融交易復雜的特點上,實現切切實實地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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