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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亞新興市場的投資環境實錄(2)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13日 14:28 新浪財經
馮煒: 謝謝大使全面、詳盡的介紹。非常感謝陳大使。昨天事實上部分參會的代表和長江商學院、長江金融投資俱樂部的中國企業家一起,已經在越南駐華使館搞過一次別開生面的越南投資對話會,陳大使以及他專程請來的越南投資部、外商部和工商部的三位局長,和100多位企業家進行了深入的對話、研討,對越南投資環境存在的問題已經做了比較詳盡的溝通、討論。今天感謝陳大使再次來給大家做全面的介紹。謝謝陳大使。 下面一位演講者是緬甸駐華使館參贊基基森。基基森參贊專門負責兩國經貿領域的溝通合作。 基基森: 女士們、先生們,我非常榮幸參加東亞2008年的投資論壇,我代表緬甸聯合國參加此次大會。 尊敬的各位嘉賓,先生們、女士們,我們位于南亞,我們的土地面積是6766.7萬公里,只有德克薩斯州那么大,或者是英國和法國加起來那么大。我們國家東西925公里,農業在2005年到2006年占GDP的40.2%,大部分都是從事農業,而且占到出口的12%。政府非常重視發展農業作為基礎,并且其它領域的綜合發展。我們的總體土地面積是6700多萬公畝,其中有1100萬畝都是用于農業的,政府還使用的一些土地面積,還包括一些專用的林業田地,還有598萬的可耕的未耕地。還有一些豆類產品,我們還有其它的農產品。從1987年就開始了國內市場的自由化,以及加工和出口農產品的自由化,現在大部分農業產品的出口都是對私營部門開放的,除了大米,還有糖、橡膠、棉花和黃麻等,其它都是開放的。我們自由化的腳步隨著《外商投資法》1988年的通過,外商投資來到這里,允許在緬甸建立百分之百的外資企業。 從1988年到1997年,我們現在有一系列新的與企業相關的法律法規得以通過,而且跨境貿易也繁榮發展,我們和中國、印度、孟加拉、泰國都已經建立起法律上的合作關系,而且現在有13個貿易交換的往來港口。還進行了大量的改革,放松經濟管制,對物價控制放松管制,對進出口限制放松管制,減少政府的補貼,建立私營銀行,外商銀行都可以在我們那里設立代表處,獲得許可,建立起私營企業委員會等等,促進私營企業的發展,現在農業市場已經開放,主要是私營企業從1988年就開始參與了,2003年開始政府還有主要的一些農產品,政府放松管制,比如大米,原來有限額的購買體系,是從社會主義時期一直是這樣,私營企業可以對其進行出口,現在如果在可耕的廢地上或者是其它的一些田地上,只要超過5000公畝,他們就可以這樣做。我們還有一些政策,也使出口農產品變得容易了,比如說姜、辣椒、芝麻、洋蔥等等其它農產品,比如姜、芒果、西瓜等等。 在《外商投資法》中規定外商也可以進行投資,要么就是百分之百的全外資企業,要么就是合資企業。如果是合資企業的話,外商投資比例至少占到35%。《外商投資法》規定,對行業來說是50萬美金,服務行業是30萬美金。主要工作的激勵因素,公司收入的所得稅可以連續三年免稅,如果進行商業投產。而且還有減免的國內稅費措施,還有零部件產品,用于農產品制造的。還有關于關稅和其它國內的稅,如果進口一些原材料,也可以進行減稅和免稅,這是前三年。在建成投產之后就可以進行減稅,50%的出口產品中,獲利中有50%的企業所得稅予以減免,還有固定資產進行折舊,可以加快它的折舊速度。還有政府全力減少,把研發費用從稅收收入中減免出去,如果公司連續三年有損失的話,我們還可以進行三年的損失補貼。外資企業租用土地的時候還可以有非常合理的價格。而且我們還建立起促進外商投資,提供外商投資許可、監管等等都有各種很好的措施,并且組織了投資的項目實施,在實施過程中有很多條約都非常寬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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