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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堂館所清理上報明日是大限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9日 14:41 大洋網-廣州日報
綜合新華社報道 4月28日,中央紀委、國家發展改革委、監察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建設部、審計署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嚴格控制黨政機關辦公樓等樓堂館所建設問題的通知》精神,聯合下發了《關于開展黨政機關辦公樓等樓堂館所建設項目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對近年來黨政機關辦公樓等樓堂館所建設項目進行一次全面徹底的清理。目前,各地區各部門正在開展自查工作。日前,中央紀委副書記劉錫榮就這項工作接受了記者的采訪。 據了解,近年來,一些部門和地方出現了違規修建機關辦公樓等樓堂館所的現象,且有愈演愈烈之勢。有的違反審批程序,越權審批,擅自提高建設標準、擴大建設規模;有的不注重建筑的使用功能和經濟實用性,盲目攀比,貪大求洋,搞豪華裝修;有的甚至挪用扶貧款、救災款等專項資金修建辦公樓等樓堂館所。 根據通知要求,清理工作采取全面自查和抽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首先,5月上旬~6月中旬,各地區各部門進行自查。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由一名省部級領導牽頭負責,按照中央統一部署開展清理工作。各地區的自查情況,由各地紀檢監察機關和發展改革、財政、國土、建設規劃、審計等部門分別對項目審批、土地、規劃、資金來源等各方面是否符合規定提出初步審查意見后,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匯總審核,形成自查報告,于6月20日前報送中央紀委、國家發展改革委、監察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建設部、審計署。 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的自查報告(含京外項目)根據歸口管理關系,于6月20日前分別報送中直管理局、國管局,經中直管理局、國管局初審和匯總后報送中央紀委、國家發展改革委、監察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建設部、審計署。 自查工作結束后,6月下旬,中央紀委、國家發展改革委、監察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建設部、審計署將對各省區市清理工作情況進行檢查,同時對中央部門的清理工作情況進行抽查,并共同起草清理工作情況報告上報國務院。 據介紹,清理工作要在摸清全國各級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及其派出機構和直屬事業單位2005年1月1日以后開工建設的、所有在建項目及已審批尚未開工建設的辦公樓、培訓中心等建設項目總體情況和問題的基礎上,重點清理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委,地方各級黨委、人大、政府、政協辦公樓的建設和使用情況。對清理中發現的嚴重違反規定和建設程序、奢侈浪費和社會影響惡劣的典型案例要進行嚴肅查處。 清理工作的主要內容 1.黨政機關辦公樓建設項目審批和管理是否符合有關規定和建設程序; 2.項目建設規模、裝修及設備標準是否符合有關規定,是否存在超標問題; 3.項目資金來源是否符合有關規定,是否存在挪用政府專項資金、集資、借(貸)款、拉贊助、墊資、拖欠工程款等問題; 4.項目用地是否符合有關規定,土地使用是否合法,是否存在占用耕地、超標準占地、擅自改變用地性質等問題; 5.項目是否符合城市規劃,是否按《招標投標法》組織招投標,是否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手續; 6.已建成的黨政機關辦公樓是否存在商業經營和出租現象; 7.檢查2005年1月1日以來各地區各部門是否存在違規新建、擴建培訓中心(包括黨政機關所屬的具有住宿、餐飲、會議等接待能力的設施和場所)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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