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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新規劃辦法7月1日實施 開發商擅改規劃將受罰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2日 02:28 第一財經日報
張艷紅 7月1日起,廣州將正式實施《廣州市城市規劃管理公示辦法》(下稱《辦法》),規定廣州的開發商必須在樓盤施工或銷售現場公示小區內的詳細規劃和周邊的配套設施規劃。另外,日前廣州市有關官員還透露,規劃驗收有望成為樓盤預售的一個前提條件,即新建樓盤需要通過規劃驗收之后,才能拿到預售許可。 根據新的《辦法》規定,規劃公示分為受理公示、批前公示和批后公示三部分,公示內容不僅包括行政許可,也包括行政審批和行政處罰內容。 批前公示方面規定,對群眾關注的涉及舊城拆遷的經營性開發項目的修建性詳細規劃審批、經批準已部分實施或出售的經營性開發項目,涉及到規劃重要布局調整和影響他人重大利益的修建性詳細規劃調整,要進行批前公示。 批后公示方面則要求,所有修建性詳細規劃經批準后要公示,方便市民查詢所有經批準的住宅小區的詳細規劃和公共服務配套設施規劃。 廣州市規劃局有關負責人表示,這一《辦法》是6月7日由廣州市規劃局公布的,只對7月1日之后批準建設的樓盤有效。 有業內人士分析,此前廣州許多樓盤的房地產糾紛都是由于規劃不透明造成。其中最為典型的例子便是小區規劃路、變電站以及垃圾場。過去,曾經因為規劃路發生糾紛的樓盤包括嘉士花園、祈福新邨、第三金碧等廣州知名的大型住宅小區。而因為變電站、垃圾場等發生的小區糾紛同樣不在少數。 對于糾紛發生的原因,該業內人士表示,開發商因忙于規劃是很關鍵的原因。因此,此次《辦法》制定的目的就是嚴格監督開發商對規劃的執行力度,并且讓業主提前獲悉所有關于小區的規劃。從而減少由于規劃所引發的糾紛。 此外,之前還有開發商擅自更改規劃,增加容積率,將綠地、幼兒園等配套設施的用地改建住宅。面對這些問題,由于違建部分已經售出,相關執法部門只能采取罰款、補繳地價等方式來解決。 對此,廣州市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蘇澤群日前透露,去年廣州市人大已經通過了《行政許可法》,已經廢除了綜合驗收,因此,樓盤的規劃驗收成為了最為重要的一個環節。目前廣州市正在研究增加規劃驗收的環節,準備在預售中增加規劃驗收,檢查合格后才可發放預售證。 廣州市規劃局有關負責人近日也公開表示,規劃部門正醞釀與房管部門聯手推行新措施,要求開發商在售樓時,將建設項目的修建性詳細規劃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這兩個重要文件與商品房預售證放在一起公示。 即將實行的新《辦法》以及可能實施的新的規劃驗收制度,無疑給開發商的銷售帶來頗大的壓力。因為根據廣州市的市政規劃,不少小區、特別是大型住宅小區,都難免遇到規劃路、變電站、垃圾處理站等問題。此前,開發商可以隱瞞規劃提前賣樓,而今后所有的規劃無法被掩飾之后,無疑將對不少樓盤的樓價造成沖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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