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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仙橋公決危改拆遷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1日 17:39 《財經》雜志
背景 2007年6月9日,星期六,北京酒仙橋街道的5473戶居民就涉及他們切身利益的危改拆遷項目進行投票表決,以投票結果來決定拆遷的進程。 酒仙橋地處北京市朝陽區,該地區房屋主要建于上個世紀五六十年代,屬于蘇式筒子樓和平房,墻體、市政設施老化嚴重。2003年,這一地區二、四、六、七、十一街坊和十街坊的一部分被批準列入危舊房改造范圍,涉及約5473戶,常住人口逾2萬,企事業單位18家。規劃建筑面積84萬余平方米,是北京市1949年以來,一次動遷居民數目最大的危改項目。 2005年10月,北京朝陽區政府發布《酒仙橋地區危舊房改造拆遷補償安置實施細則》,對酒仙橋危改采取回遷安置和貨幣補償相結合的原則:選擇回遷安置的居民,按照政策標準確定回遷安置房;選擇外遷的居民,可以得到相應的貨幣補償款。 但是,這一補償安置方案遭到不少居民的反對。反對者主要認為補償標準過低,如果選擇回遷安置,還需要根據回遷房的面積補交數額不低的差價,很多居民拿不出這些錢;而選擇貨幣補償款,面對目前居高不下的北京房市,拿到的錢根本不夠買房之需。 截至2006年9月,該地區僅有半數居民簽訂了《回遷安置房預定書》,危改拆遷工作遲遲無法展開。 2007年5月,危改項目的實施單位公布了《酒仙橋危改工作補充意見(草案)》,規定在第一批次外遷獎勵標準每平方米2300元的基礎上,增加外遷安家獎勵費每平方米2000元。此外對低保戶在拆遷公告明確的搬遷期限內按期搬家的,給予每戶3萬元補助。 與此同時,酒仙橋街道辦事處進行了民意調查,在一周時間內向居民直接發放《酒仙橋危改區居民意見調查表》2631份,收回問卷2029份。調查顯示,大多數居民不反對危改,只是對目前的拆遷補償政策不滿意。約有89%的人表示希望酒仙橋危改能夠在今年內全面開工實施。 于是,朝陽區建委、酒仙橋街道辦事處和危改實施單位討論后決定,在6月9日進行一次公開投票——由危改項目涉及的全體居民來決定拆遷的進程。正式投票在危改區內的六個地點同時進行,公證機關對投票全過程進行公證。如果大多數居民同意,則開始“同步拆遷”,即當簽訂協議的居民達到一定比例時,全部居民整體搬遷。按照方案設計者的初衷,這樣的做法可以避免出現“釘子戶”,以及最后搬出者獲賠償最多的問題。 自6月2日起,酒仙橋街道的5473戶居民已經陸續收到了拆遷表決書。投票表決內容為:您是否同意按《酒仙橋危改工作補充意見》開展下一步工作。同意者畫“○”,不同意者則畫上“×”。 該消息經媒體披露后,迅速在社會上引起巨大反響。贊譽者有之,批評之聲亦不絕于耳。 贊譽者認為,投票決定拆遷,說明有關政府部門在舊城改造的過程中更加重視民意,賦予民眾更多的決策參與權,是個非常好的開端。甚至還有人把這次“公投”看做中國拆遷“從野蠻走向文明”的民主轉型試驗。 與贊譽者意見相左,批評者則認為,酒仙橋危改的“票決拆遷”,存在綁架民意之嫌。因為除非居民百分之百同意,這樣的“公決”結果并不能作為決定拆遷與否的依據。哪怕只有一戶反對,這一戶也享有民法所規定的100%的財產權利。所謂的“集體表決結果”,并不能動搖憲法規定的“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的原則——因此,由“居民投票”方式處置個人私產,沒有法律依據。 據了解,究竟同意拆遷的住戶要達到一個怎樣的比例,才能進行拆遷?投票組織方目前還未有一個具體量化的標準。一些住戶因不滿拆遷補償標準,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明確表示將拒絕投票,而且無論投票結果如何,不會放棄做“釘子戶”的權利。 酒仙橋街道辦事處有關人士則表示,在投票結束后,政府部門還將有一次論證式決策,論證的基礎是居民的投票結果,但政府會對這個結果進行一次評估,如果發現拆遷的難度還是比較大,危改工程也有暫緩的可能。- 本刊記者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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