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7月5日電(記者 張未民) 近來一些單位隨意使用“XX銀行”作為名稱,一些媒體上也頻頻出現“房屋銀行”、“土地銀行”、“網上銀行”、“綠色銀行”等字樣。就此,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今天在接受本社記者采訪時指出,“銀行”稱謂不得任意使用。
這位負責人說,銀行是專門從事貨幣信用活動的中介組織,是具有特定涵義的特殊單位。任意使用“銀行”作為稱謂,借助銀行的信譽度,容易在公眾中造成誤導,嚴重的還可能引起社會經濟秩序的混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十一條規定,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任何單位不得在名稱中使用“銀行”字樣。任意使用“銀行”字樣的做法是非法的,應予以糾正。(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