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6月12日訊 記者夏珺從國土資源部今天在京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經國務院批準,《全國礦產資源規劃》于近日開始實施。這是依據《礦產資源法》及其實施細則出臺的第一部全國性礦產資源總體規劃,標志著我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的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利用宏觀調控機制的初步建立。
《規劃》提出了今后5—10年我國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利用與保護的主要目標和任務,即進一步加強礦產資源調查評價與勘查,提高國內礦產資源的可供性;充分利用國內國外兩種資源、兩個市場,保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對礦產資源的需求;調整優化資源利用結構和布局,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實現資源利用方式從粗放向集約轉變,促進礦產資源的有效保護與合理開發利用;改善礦山生態環境狀況,促進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利用與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協調發展等。
據國土資源部有關負責同志介紹,《規劃》體現了鮮明的時代特征,改變了過去主要定指標、求產量、分投資等做法,強調在發揮市場機制對資源配置的基礎性作用的同時,突出政府的宏觀調控和公共服務職能,并把轉變資源利用方式擺在重要位置,強調以人為本,在資源利用的同時必須注重環境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