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2月15日訊 記者李麗輝報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新聞出版署近日聯合發出通知,要求各地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和改進對大眾傳播媒介廣告宣傳的行業管理和內部監督,進一步規范大眾傳播媒介的廣告發布行為。
通知指出,目前廣告市場中不同程度地存在著廣告經營行為不規范、廣告發布內容虛假違法等問題。如醫療廣告夸大療效,藥品廣告擅自更改審查內容,保健食品廣告宣傳治療功能時,在廣告中違法使用醫療機構、醫生、專家、患者的名義和形象作證明,或者以人物傳記專題報道等新聞形式發布廣告。凡此種種,都嚴重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和大眾傳播媒介的良好聲譽,破壞了廣告市場的正常秩序。
通知要求,廣告經營發布活動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有關宣傳政策,不得為追求經濟利益發布虛假違法廣告。各類大眾傳播媒介經營廣告要建立健全廣告登記、審核、檔案保存等內部廣告管理制度,未經廣告審查員簽字的廣告不得發布;要建立領導責任追究制,對發布虛假違法廣告較多的單位,必須追究有關單位領導的行政和經濟責任。廣告發布價格統一部門管理,各類大眾傳播媒介要嚴格控制廣告發布數量,不得隨意中斷節目插播廣告,不得隨意擴大廣告版面。要加強對藥品、醫療器械、農藥、獸藥、房地產、保健食品、化妝品等廣告的審查出證及其它證明文件的查驗工作,對無出證(批準)文號、證明文件不全或不符合發布規定的廣告要堅決禁止發布!度嗣袢請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