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期間,我國建設事業立法的重點將在規范市場經濟條件下的財產關系、信用關系和契約關系,維護市場秩序,保護公平競爭,保障結構調整,改善城鎮生態環境,節約利用資源等方面。《住宅法》的基本框架草稿已經形成。
結合房地產行業立法工作的實際,我國在2001年將重點做好《住宅法》、《物業管理條例》起草、論證工作。其中《物業管理條例》已經建設部常務會議通過,將報送國務院,建設部在今年要配合國務院法制辦做好修改論證工作,爭取早日出臺。據悉,《住宅法》的基本框架草稿已經形成并征求了有關專家意見,國外住宅法收集和中外住宅法比較研究工作也已完成,今年建設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法律的起草和調研工作,爭取年內形成送審稿。
據建設部住宅與房地產業司有關領導透露,《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房屋權屬檔案管理辦法》、《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等部門規章也正在抓緊制定中。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和加入WTO的需要,現行的部分房地產法律、法規和規章已經不適應形勢的需要。今年,建設部將對這類法律法規和規章進行全面的清理,屬部門規章的,該廢止的廢止,該修改的修改;屬法律、法規的,部里將及時提出廢止或修改的意見。目前《城市房屋拆遷條例》已報送到國務院,《城市租賃管理辦法》等部門規章已著手修訂,《城鎮住宅合作社管理暫行辦法》和《城市住宅小區竣工綜合驗收辦法》等重要的規范性文件擬修訂后上升為部門規章。各地也應根據本地實際,開展法規清理工作,確保行政管理的合法性和適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