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最低價”、“清倉甩賣價”、“跳樓價”、“吐血價”等血淋淋的字眼不能再作為降價的理由了
年終歲末,京城眾商家紛紛再次亮出“打折”、“降價”的旗號,看慣了“打折”招牌,聽慣了“降價”吆喝的消費者從今年1月1日起,完全可以理直氣壯地向商家多問幾句:“商品原價是多少錢,為什么會打折、降價?”因為從新千年第一天起,所有降價商品必須要有真憑實據,價簽上必須如實標明原價、現價及降價原因,一個都不能少。
3天過去了,事實如何?商家是否都照規矩辦了。今天上午記者走上街頭對高呼打折、降價的商家進行了暗訪。
商家有本難念的經
有“京城黃金第一家”之稱的“菜百”今天正在以9折出售部分鑲嵌飾品,當記者詢問一位服務員,這些商品為何打折時,得到的答復是“打折就是打折,要什么原因呢!”
菜百業務部的一位負責人告訴記者,國家計委在降價的商品上注明原因的規定他們知道,應當從今年1月1日開始執行,但是由物價局監制的、商場統一用的標簽還沒有定下來,有關部門還在討論之中,這也給商場實行明碼標價帶來了一定的困難。
地安門百貨商場負責人告訴記者,知道有關規定后,業務部負責標價的同志馬上讓各柜臺制作新的價簽,并一定要寫清楚原價、現價和打折原因。但是現在各柜臺是否已經落實還不能完全保證。
物價部門已出手
今天上午,記者從北京市物價局獲悉,前兩天,物價部門剛剛組織人員對商品的明碼標價問題進行了檢查,沒有發現什么太大的問題,對不按規定標價的違法行為的罰款只有500多塊錢。
據物價部門有關人士介紹,隨著我國價格管理權限的逐步下放,目前,商品零售環節93.2%的商品已根據市場供求自發形成。在過去的一年里,物價部門曾多次在節假日期間組織開展了各種形式的明碼標價的統一大檢查。據統計,從去年1月至11日,全市各級物價部門出動檢查人員1萬余人次,檢查5萬余戶(點),當場糾正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的價格違法行為6671戶,罰款738100元。
商家自己有“貓膩”
說起打折,某商廈總經理告訴記者,小商場沒有本錢和能力與其他大商場去拼這個。
據這位總經理透露,打折實際上是商家們心照不宣的經營方式。先把價格提上去,再打折,差不多也就是原價賣出。這種方式能夠長盛不衰的原因是那些商場的流動顧客比較多,大家對商場里商品的價格不熟悉,還以為真的是得了便宜,這樣商家就比較容易得手。
為什么大家都不愿意明碼標價呢?其實很簡單。你把原價標得太高了,人家顧客也不傻,看著就覺得你報的是虛價。可是原價標得低了呢,又沒有打折后贏利的空間了。其實真正的打折、降價無非是商品略有殘次或是斷碼,再就是商家真心回報消費者。明碼標價根本不會對銷售產生什么不利影響,商家要是不愿明碼標價,不用說,這其中肯定有“貓膩”。家住月壇的李小姐說:我特別注意商場打折降價的消息,平常有的時候看上了哪件東西,我就會等著商場打折的時候再去買。不過后來我發現,好多東西買完以后總能在其他地方看到更便宜的價錢。這讓我又生氣又想不通。不是說真情回報嗎?怎么老讓我覺得有點窩心呢?為什么商場不把實際價格告訴我們?這打折到底有譜沒譜啊?
還是大商場老實
今天上午,翠微大廈5樓特賣場打出橫幅“名優羽絨服150元起,名牌女裝1折起”,記者注意到,這里出售的商品幾乎都沒有標明打折前的價格以及打折原因。一位導購小姐說,并不知道要在價簽上標明打折原因的規定,她說這些衣服都是1997年的款式,所以起價才這樣低。在翠微其他樓層,記者看到凡降價商品的價簽上都注明了原價和優惠價格,在優惠價格上也都清楚地寫著“促銷”、“迎新年酬賓”等字樣。據服務員講,雖然她們自己并不太清楚降價的原因,但這是商場的統一規定。
走進城鄉貿易中心,記者看到這里所有降價商品都按規定在價簽上標明了原價、現價及降價原因。
隨后在街頭的一些小店和專賣店里,記者卻看到了另一種景象,商家稱沒聽說過這項規定,因此也就沒有按規矩辦事。看來,物價部門關于打折、降價的規定還需要加大宣傳力度。
不許“跳樓”“吐血”
國家計委重新修訂了《關于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該規定已于2001年1月1日起實施。在規定中,關于降價商品和服務必須使用降價標簽或價目表的規定,或許是最觸動商家神經的條款。在降價標簽中需注明商品或服務的原價、降價后價格以及降價原因,“市場最低價”、“清倉甩賣價”、“跳樓價”、“吐血價”等等血淋淋的字眼不能再作為降價的理由了。
要求注明降價商品的原因是為了避免價格欺詐、加強市場管理力度。對于節假日商場舉辦的一些優惠讓利活動不限制,但要求在商品價簽上注明原因。尤其是食品降價原因一定要寫清楚,在價簽上標明出廠日期,切不可將過期有害食品賣給消費者,危害人民的身體健康。
背景資料
去年10月31日,國家計委公布了《關于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其中的第十二條明確要求:降價銷售商品和提供服務必須使用降價標價簽、價目表,如實標明降價原因以及原價和現價,以區別于以正常價格銷售商品和提供服務。經營者應當保留降價前記錄或核定價格的有關資料,以便查證。
去年12月24日,市物價部門曾組織舉辦了全市明碼標價大型咨詢會,按照國家計委發布的《關于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市物價局要求,從2001年1月1日起,凡降價出售商品和提供服務,必須如實注明降價原因及原價、現價。同時,未經監制的標價簽可使用到2001年6月30日。從2001年7月1日起,降價商品一律使用物價部門監制的降價價簽。
我們常見的打折降價手段
1.大橫幅高高飄揚:全場某折或全場60元,后面一個小字:“起”。
2.購物滿100元回贈數十元購物禮券或買四百送一百。
3.購物滿100元可參加抽獎,最高獎為澳洲七日游。
4.購物滿90元可送體育彩票1張。
5.憑購物小票可領取舞會、歌廳、電影入場券。
6.購物滿100元者可到指定餐廳就餐。
7.購物結束后可憑購物小票進入特別區域在10秒鐘之內“搶”出一些日用小商品。(丁文亞、侯江、郭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