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昆明十二月八日電(記者田地 張傳熙) 中國將從明年起進一步降低賦予私營生產企業自營進出口權標準,實行與國有生產企業相同的標準,為最終過渡到進出口經營權登記制創造條件。
中國外經貿部副部長孫振宇今天在此間舉行的首屆中國民營企業交易會論壇上講話時透露此一信息。這一降低門檻的措施,表明中國的民營企業將在自營進出口權方面獲得與國有企業同等的待遇,在這一領域真正享受“國民待遇”。
孫振宇說,中共十五大以來,外經貿部作為國務院主管全國外經貿工作的政府部門,在支持、鼓勵和引導民營企業參與國際經濟合作與競爭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出臺了一些有利于公平競爭的政策措施。截至今年十月底,已有上千家私營生產企業獲得了自營進出口權。為了幫助和支持獲得自營進出口權的私營生產企業開展外貿業務,外經貿部已舉辦多期外經貿政策和實務培訓班,并積極組織私營進出口生產企業參加廣交會,為它們開拓國際市場創造條件。
孫振宇強調,把握機遇,迎接挑戰,贏得發展,不僅需要政府創造一個平等競爭的外部環境,更重要的是將取決于民營企業自身的內在素質。為此,他對有志從事國際經濟合作和競爭的民營企業提出三點希望:
一是希望民營企業“以人為本”,加快人才培養,提升企業的國際競爭力。民營企業應考慮逐步實現三個轉化:即在資本方面,由個體、合伙或家族資本逐步轉化為社會資本,實行股份制,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在管理方面,由原始、初級管理形式逐步轉為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現代化管理;在高層領導方面,實行由家族創業者逐步向優秀職業企業家過渡或轉變。
二是希望民營企業家努力適應當前經濟全球化和新經濟發展的趨勢,注重科技創新,擁有創造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企業產品品牌。
三是希望民營企業認真學習和掌握經貿政策,嚴格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真正做到依法經營。加入WTO后,中國“法治經濟”的內涵將更加豐富,民營企業不僅要遵守國內有關法律、法規,也要熟悉和遵守國際通行的規則和慣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