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沈陽11月15日電(記者張非非) 遼寧偷稅犯罪突出,據抽樣調查顯示,全省80%以上的個體戶和私營企業偷稅,40%的國有和集體企業偷稅。
記者從遼寧省公安廳了解到,由于受市場經濟“效益原則”的負面影響和管理上的疏漏,偷稅犯罪突出,估計全省每年因偷逃稅造成國家稅款流失至少應在30億元以上。
不偷稅不賺錢,要想賺錢就得少納稅,可以說已經成為一些生產經營者的普遍心理。一些企業和個人為了少納和不納稅,通過不申報或虛假申報、偽造、變造帳簿和記帳憑證,建立帳外帳,設立多家銀行帳戶,隱瞞營業收入,違法開具發票等多種方式,大進行偷稅違法犯罪活動。今年1至9月遼寧省共立案查處偷稅犯罪217起,涉案金額近5300萬元。公安機關最近破獲的鞍山啤酒廠特大偷稅案件,就是該廠利用設立兩本帳,采取部分銷售收入不入帳的方式,僅兩年時間就偷稅100余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