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報訊(記者郭彧) 從現在開始,全市的個體戶和私營企業的老板都將陸續收到由市政府印制下發的40萬冊《北京市收費監督卡》。您可別小看這個《收費監督卡》,有了它,亂收費、亂罰款和各種攤派就再也“要挾”不了持卡個體戶和私營企業的經營者了。在這本蓋有北京市物價局公章的白色小冊子上,除了逐項開設了“收費項目”、“收費標準”、“計收單位”、“收費金額”等須由收費單位收費時填寫的相關欄目外,還印有《北京市收費監督卡使用管理辦法》。按照該“管理辦法”的規定,凡本市行政區域內的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向持有《收費監督卡》的企業、事業、機關、社會團體以及個體工商戶收取費用的,必須依照本規定填寫《收費監督卡》。持卡單位有權要求收費單位如實填寫《收費監督卡》,對不按規定填寫和拒絕填寫《收費監督卡》的,持卡單位應當在《收費監督卡》上注明并有權拒付費款。與此同時,市糾風辦、市監察局還公布了投訴舉報電話,在實行《收費監督卡》之后,如果遇到問題,舉報人可以撥打6384872和63835577轉舉報中心投訴。有關部門將針對大家反映的問題進行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