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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由于民間借貸的尷尬身份使得它會如此變幻無常,使不少企業成也民貸敗也民貸。”一位長期觀察當地民間借貸的政府官員這樣感嘆。
一方面是急等錢過冬的中小企業被攔在銀行高門檻外,一方面是民間借貸盡管資金充足卻步履維艱,問題叢生。因此在這種情況下,央行將著力推出《放貸人條例》,希望通過條例使得民間資本浮出水面,產生積極效應。
“中國信貸市場是被銀行壟斷的,《條例》的出臺就是打破壟斷,使一批符合條件放貸人注冊放貸,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創辦過中國首家私人錢莊的溫州民間金融家方培林表示。
專家觀點
杜曉山:為民間資本打開一扇窗
《放貸人條例》草案日前提交國務院法制辦,這意味著離條例出臺更近了一步。中國社科院農村發展研究所副所長、“中國小額信貸之父”杜曉山接受《市場報》記者采訪時認為,在當前金融危機的環境下,《放貸人條例》出臺提速,既有普遍意義,又有特殊意義。
杜曉山表示,從普遍意義來講,對民間金融歷來看法不一。從此次推《放貸人條例》來看,表明立法者希望引導和規范民間金融,這是值得肯定的。從特殊意義來講,對于緩解目前小企業和個人貸款難的問題會起到積極作用。擴大內需十項措施本質上都是資金措施。《放貸人條例》與其一脈相承,就是增加投入,引導社會資本進入。“4萬億投資中只有1萬多億是國家財政,其余要依靠社會資本等各類資本。《放貸人條例》為民間資本進入打開了一扇窗”。
眼下有一種觀點認為,金融危機是因為國外監管不力造成的,說明信貸的風險很大,對小企業等弱勢群體和機構貸款尤其要注意控制風險。但杜曉山并不認同,他表示,給小企業貸款只要爭取做到信息對稱,就可以相對正確地做出判斷,保證其現金流是可以還貸的。據介紹,國內12家銀行開展針對小企業的無抵押貸款,壞賬率不到1%。杜曉山很認同包頭商業銀行提出的一個理念,即“沒有不還款的客戶,只有做不好的銀行”。
杜曉山告訴記者,放貸業務的門檻在1000萬元以上,比他預想的要高些。不過,他認為,如果門檻過低,可能魚龍混雜,給監管帶來難度。立法者把門檻設的稍高,大概就是從這個角度考慮。可以待條件成熟,再調低門檻。
郭田勇:兩大監管難題待破解
對于央行起草的《放貸人條例》草案,中央財經大學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教授認為,這將有利于解決中小企業的燃眉之急,并將在一定程度上激活民間資本。不過,如何防范利用該條例進行非法集資,如何對個人放貸規模實施有效監管等問題值得進一步關注。
郭田勇教授表示,目前民間資本借貸利率較高,部分年利率達到30%至40%,而《放貸人條例》為民間借貸利率規定了“不高于現行利率4倍”的上限,這就有利于控制企業的借貸風險。此外,盡管《條例》通過后,民間資本將在多大程度上被激活尚有待觀察,但可以肯定的是,曾經隱蔽而偷偷摸摸、完全不被國家承認的民間借貸將變成陽光下的行為,這必將在一定程度上激活民間資本。
郭教授同時指出了監管部門應注意的問題。據悉,為防范風險,央行將該項業務的準入門檻設定在千萬元以上。同時要求“只貸不存”,必須以自有資金來開展放貸業務。對此,郭教授認為:這一條款有可能被規避。放貸和借貸是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如果一個企業同時向很多放貸人借款,把借到的錢用于繼續放貸,就等于是吸收存款進行放貸,帶有地下錢莊和非法集資性質,其中的風險需要關注。此外,民間借貸的規模大、不確定性大,而其引發的橫向帶動大規模資金流動,會增加貨幣供應量的不確定性和波動性,將給央行的貨幣政策制定和實施增加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