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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峽地質求治(4)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1日 18:02 《財經》雜志
目前,工程治理仍是應對庫區重大地質災害的主要手段。以“二期地質災害防治”為例,估算為39.08億元的總經費中,崩滑工程治理投入為19億元,庫岸防護為8億元,高切坡和深基礎處理為7億元,搬遷避讓僅為2.16億元。此外,調查評估投入約為2.05億元,而監測預警、規劃和科研經費等,更是只有5100萬元和3600萬元。 治理需要經費,沒有錢,滑坡治理寸步難行。但是,到底應該投入多少錢,才能確保制止滑坡災難的發生,同時最大限度地節約寶貴的財政資金?在這個問題上,三峽庫區固有的地質復雜性,給現行投資機制出了難題,進而給三峽地質災害治理造成了障礙。 三峽地質災害防治的治理投資機制,經歷了漫長的演變過程。 以最早的鏈子崖和黃臘石滑坡治理為例。這兩個工程啟動于三峽工程開始之前,由當時的地質礦產部負責實施,所需資金來源主要分為兩塊:一塊由財政部撥付,共計6000萬元;另外一塊由當時的國家計委撥付,共計3000萬元。資金來源是具體和明確的。 1992年三峽工程上馬后,地質災害治理投入并沒有列為單項投資,而是被納入三峽移民資金的“大盤子”,即從400億移民開發資金中拿出6億元,作為專項防治經費。該資金的使用,由國務院三峽建委辦公室移民開發局主管;執行庫區地質災害勘察、設計的,則是長江水利委員會所屬勘測規劃機構。整個三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與當時的地質行政管理部門基本處于體制上“脫鉤”狀態。 2001年7月后,隨著三峽地質災害防治形勢日益嚴峻,時任國務院總理的朱镕基,決定將三峽地質災害防治轉由國土資源部主管;其具體管理體制,也轉變為“國土資源部制定規劃,計委立項,重慶市和湖北省組織實施”。 此后,國務院三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正式成立,辦公室設在國土資源部地質環境司。為了實現對地質災害防治的統一領導,湖北省和重慶市還分別設立了“三峽地質災害防治辦公室”;三峽庫區20個縣(市、區),也都按照要求成立了地質災害防治中心和監測站。 第一批40億元投資從三峽建設基金中支出,防治工程項目的審批者則為發改委。此后的二期、三期地質災害治理,具體流程是由沿江各縣市上報防治工程項目,然后由各省匯總后上報三峽地質災害防治指揮部;指揮部擬定最初的防治規劃后,再上報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在國土資源部和發改委等部門協商之后,將確定庫區20個區縣的治理項目和投資規模,把整個資金切塊分到兩地財政部門。 以湖北省為例,二期防治項目中,崩滑體項目56個,塌岸防護22段;僅巴東新縣城,就要建深基礎和34處高切坡,居民搬遷避讓點55處。中央財政把11億元投資切塊撥給湖北省政府,具體由湖北省地質災害防治辦公室組織工程實施。 這套管理和投資機制,在實際執行中,仍難以應對多變和復雜的現實。 整個三峽庫區的治理,由國土資源部統籌負責,但實際上,部門分割的問題并未得到徹底解決。以二期地質災害防治為例,在40億元的防治總投資中,有7億元由三峽建委移民規劃司掌握;這些資金,主要通過各地移民局下撥到各縣市移民局,專項用于高切坡和深基礎的防治。而在三期地質災害防治中,在73億元的總投資中,有23億元由該部門掌握,專項用于治理高切坡。 在接受《財經》記者采訪時,專家們普遍表示,由于地質災害本身往往處于發展變化之中,目前仍很難準確估計整個三峽庫區所需的總防治投資規模。 與一般性工程相比,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的不可預見性要大得多。工程開挖后,往往發現很多滑坡體比之前預期得更深、體量更大,因此必須變更工程設計。但往往因為中央投資規劃已定,很難靈活加以修改,這就使得治理項目經常陷入捉襟見肘的境地。 復雜的博弈 一些縣市與中央在項目資金上的“拉鋸戰”背后,潛在的風險和成本也是巨大的 讓情況更加復雜化的是,由于三峽庫區諸多縣市均為貧窮、落后的農業縣、山區縣,交通不便且財力拮據,因此,在申報工程治理項目中,的確有一些縣市多報地質災害防治項目、夸大災害嚴重性,以套取中央項目資金。 據接近決策層的一位地質專家透露,在編制三期防治規劃時,庫區各縣市上報的1252個防治項目,申請的投資總金額累計高達156.66億元。 上述數字遠遠超出中央有關部門和指揮部的估計。為了解實際情況并確保財政投資效率,三峽地質災害防治辦隨即派出17個專家組,奔赴庫區對所有地方上報項目進行了現場查看和篩選。在統一進行地質勘查后,最終的三期防治規劃投資被壓縮為75.52億元,砍掉了一半以上。 也許是由于上述問題,在三期治理中,中央不再把整體治理資金切塊下放到庫區各縣(市),而是采取各地上報,由發改委采取逐個審批的辦法來核準治理項目。這就意味著,一個治理項目要批準,必須有可行性論證報告,并接受中國國際工程咨詢公司的評審,然后才能上報。無疑,對于三峽庫區各縣市而言,這一舉措使得工程立項門檻大為提高,獲取資金的難度也劇增。 但這種博弈帶來的成本或許也是巨大的,因為在層層報批中,難免出現效率損失甚至決策失誤。據《財經》記者了解,三峽庫區各縣市反映最普遍的,就是中央治理項目投資批復太慢,審批時間過長,可能貽誤最佳時機。 巴東縣國土資源局紀檢組長向仕偉就對《財經》記者表示,該縣的三期地質災害防治項目,早在數年前就啟動了地質勘察和規劃工作;但等待上級的項目評審,花了整整一年多的時間,直到2006年5月才得以正式開工。此時距離156米蓄水,只有四個月的時間。 同時,層層審批固然可以打壓地方政府的虛報行為,但其帶來的投資金額縮水,也很可能傷害真正需要巨額資金的治理項目。這就使得一些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有成為“半拉子工程”的危險,甚至會埋下嚴重的地質災害隱患。位于重慶市云陽縣的張飛廟滑坡治理,就是一個典型例證。 現在的新張飛廟位于長江南岸盤石鎮西部山坡,與云陽新縣城隔江相望。為給三峽蓄水讓路,作為國家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張飛廟,于2002年10月8日搬遷至此。不幸的是,作為三峽庫區最大的地面文物搬遷項目,新張飛廟正好建在滑坡體上。三峽水庫蓄水后,新廟址的東側園區地面已發生多次變形。 之所以如此之快就出現地面變形,據知情人士告訴《財經》記者,很大程度上也是因為投資評估問題。張飛廟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最初預算費用為5000多萬元,但中咨公司聘請的專家經過考察后,認為該滑坡不會滑移,遂把投資壓到1000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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