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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思維與法律技術是核心管理能力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5日 17:26 上海國資
法律思維與法律技術是核心管理能力 經濟思維是把事情做成,法律思維是把事情做得規范,法律思維與經濟思維的結合,預示著效率和公平的均衡,成本和效益的最佳,資源和邊際利益的最大化,和諧和利益的統一 王杰/文 國資國企改革是一場廣泛而深刻的變革,是整個經濟體制改革的中心環節,是實現國家長治久安和保持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物質基礎。黨的十七大報告明確指出:“要深化國有企業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健全現代企業制度,完善各類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和制度”。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國有經濟日益發展壯大,積累起數量巨大的國有資產,至2006年底,全國僅國有及國有控股的非金融類企業的總資產達到29萬億元,凈資產達到12.2萬億元。保護好、運用好、維護好、發展好國有資產對于堅持我國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增強綜合國力和民族凝聚力,不斷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31次會議首次審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資產法》(草案),將從法律上確立國有資產的根本制度和規范,從而實現在國有資產領域系統完善的有法可依的新局面。 法律制度的不斷完善,要求我們在國資國企戰線上的從業人員不斷地提高學習和運用法律的能力,不斷地培養和修煉運用法律的本領,不斷地提升通過法律手段維護國有資產的水平和能級。 筆者親身經歷了近20年的國資國企改革和發展的歷程,不論是國有資產監管,還是國有企業的管理,法律的重要性越來越凸顯。隨著經濟全球化的日益加劇,我國企業其實已經與國際企業處在同一個競爭平臺之上,而改革、發展、競爭的游戲規則其實質是提升國力和經濟實力,科學技術是生產力,但在運作過程中也離不開法律,法律思維和法律技術是國資監管和現代企業的核心管理能力將是不爭的事實。 什么是法律思維?法律思維就是法律人通過他掌握的法理和法條去透視所遇到的客觀情況,作出特有的法律判斷和法律推理的思維過程。 筆者曾經參與了300多個涉外合資談判項目,有一次碰到一個合資項目,外方提出它的專利和技術要折合成出資額,并計算出一個很大的數額,如果以這一數額注進注冊資本,將占股權約30%以上。第一輪談判總工程師去談,一到現場就看專利的先進性,談完后跟董事長講“專利都是一流的,出那個價格值”,他是工程思維;第二輪談判財務總監去談,一到現場就算賬,一算投資回報2年半收回,于是跟董事長講“沒問題,就按外方計算的數額出資”,他是財務思維;第三輪談判法律顧問去談,法律思維的頭腦里面馬上反映出來2個字:專利要“檢索”,一經檢索,其中有一半專利是過期的,根據國際規則,過期的專利不受保護,也不用支付費用,這樣原來外方提出的專利技術入股由30%下降至15%,從而通過法律談判使中方的出資比例在不增加一分錢的情況下猛增,追加了15%。這就是法律思維創造的財富。 法律思維認識客觀事物的角度、方式和能級是特殊的。企業以追求利潤為目標,所以法律思維還要與經濟思維相結合,要以現代經濟學原理分析把握客觀事態,使法理邏輯適應事理邏輯。經濟思維是把事情做成,法律思維是把事情做得規范,法律思維與經濟思維的結合,預示著效率和公平的均衡,成本和效益的最佳,資源和邊際利益的最大化,和諧和利益的統一。 綜上所述,要把法律思維和經濟思維實踐好、運用好就自然產生第3個問題——法律技術,而法律技術恰恰是把法律思維轉化成管理能力的核心和要素。 要把法律思維和法律技術轉化成為核心管理能力,關鍵是解決3個問題: 一是永遠把揭示企業風險、采取有效的預警措施識別、防御、降低、化解風險作為法律工作的價值取向。 二是倡導和突出預防法律為主、救濟法律為輔的思想作為法律工作基本原則。 三是注重把法律戰略的重點放在制度和規范的流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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