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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炒股賣房所得需納稅申報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6日 21:59 CCTV《經濟信息聯播》
從明年1月開始,即使是一個沒有工作的人,只要今年炒股或賣房凈所得超過12萬元的,也要進行納稅申報了。這是國稅總局昨天公布的新要求。但專家提示,申報,并不等于征收。 這就是國稅總局新修訂的《年所得12萬元以上個人自行納稅申報表》,其中“股票轉讓所得”和“個人房屋轉讓所得”首次被明確列入申報行列。對于這個變化,曾多次參與研討個稅申報制度制訂的中國人民大學教授郭慶旺表示,其實我國稅法一直有明確規定,個人炒股和賣房所得屬于財產轉讓所得的范疇,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人原本就有申報的義務。而修訂后的申報表,把這兩項單列出來,主要是在今年股市、房市火爆的背景下,達到提示公眾注意的目的,同時也便于國家對這兩項個人所得進行統計。郭慶旺還說,現在浙江等部分地區已經開始對賣房所得征稅,那么國家是否將要對炒股所得也進行征稅了呢,他表示,目前稅法中的規定還是暫不征收。 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院長郭慶旺說:“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當中有一個第九條,規定說,就對股票轉讓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的辦法,由財政部另行規定,報國務院批準實施。而這個條款有一個注釋,注釋里明確說,現股票轉讓所得暫免征稅。因此,從目前來看,對股票轉讓所得是不征稅的。” 炒股收入要征稅的傳聞,對股票市場一度產生過影響。今天市場就在這則消息和其它因素共同作用下,呈現低迷狀況。不過郭慶旺認為,我國對炒股所得征稅,不僅在2008年,甚至在更長一段時間內,可能都不會成為現實。 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院長郭慶旺說:“ 一個從國際經驗上看,征這種稅對整個股票市場的影響是比較大的。第二個就從中國自身的國情來看,導致股票市場波動的因素現在還非常多,我想政府不會再增加另外一個導致波動的因素。” 記者說:“對于新的申報表中增設炒股所得,國稅總局的說法也是申報不等于征收。專家告訴我,和印花稅會突然上調不同,炒股所得在我國的稅收體系中是一個新的稅收項目,它的推出需要研討、審批,需要一系列制度和技術上的安排。如今年獲利,明年虧損,那么明年要不要返還稅收等一系列問題。因此短期內我國對炒股收入征稅的可能性不大。” 國稅總局通知:關于修改年所得12萬元以上個人自行納稅申報表通知 相關報道: 廣州日報:股票轉讓所得納入個稅申報 新京報:股票轉讓收入要申報不納稅 北京娛樂信報:年入12萬以上個稅申報表有變 炒股所得列入申報 上海證券報:高收入者炒股賣房所得需在個稅申報中單列 北京商報:個稅申報首次單列炒股所得 東方今報:個稅申報表將更加細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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