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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修改年所得12萬元以上個人自行納稅申報表通知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5日 19:12 國家稅務總局網站
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修改年所得12萬元以上個人自行納稅申報表的通知 國稅函〔2007〕1087號 成文日期:2007-11-02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為了進一步做好年所得12萬元以上納稅人的自行納稅申報工作,提高申報質量和數據的可采用度,稅務總局對《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6]162號)附件1《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表(適用于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申報)》進行了修訂。現將修訂后的申報表(見附件)印發給你們。 自2008年1月1日起,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使用修訂后的申報表進行申報。 附件: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表(適用于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申報) 國家稅務總局 二○○七年十一月二日 相關報道: 廣州日報:股票轉讓所得納入個稅申報 新京報:股票轉讓收入要申報不納稅 北京娛樂信報:年入12萬以上個稅申報表有變 炒股所得列入申報 東方今報:個稅申報表將更加細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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