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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監會報告稱未來監管重點是電網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8日 16:13 《財經》雜志網絡版
報告認為消費者沒有分享到電改降低成本的好處。打破單一購買模式、允許大用戶和配電企業向發電企業直接購電是電力市場化建設的方向 【網絡版專稿/《財經》雜志記者 李其諺】在中國電力體制改革五周年之際,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出臺了一份名為《中國電力工業市場化改革的問題及展望》的報告。報告指出,2002年實行電力體制改革取得巨大成果,但仍有一系列問題沒有得到解決,最重要的是電價形成機制沒有得到根本改變,消費者沒有分享到降低成本的好處。 報告建議,在下一步的電改設計中,要為電力交易各方提供更多選擇機會。 這份報告由電監會輸電部經過長時間調研后推出。報告回顧了中國不同發展時期,電力工業體制改革和管理模式的各個階段的特點,并在此基礎上,提出對今后電力體制改革方向的展望和探索。 報告特別指出,在2002年的電力體制改革之后,仍然有一系列的問題沒有得到解決——電價機制沒有根本得到改變,消費者享受不到企業成本降低的成果;電力監管部門對電力壟斷企業監管不力;電力企業的效益依然很低;電力市場建設緩慢,配套政策落實難度大。解決這一系列問題,必須進一步深入進行市場化的改革。 電監會認為,中國今后的電改方向,應堅持《電力體制改革工作小組關于“十一五”深化電力體制改革實施意見》(國辦發〔2007〕19號),繼續發電主體多元化發展,抓緊建設和完善發電側競價市場,加快區域發電側競價市場平臺建設。 在電價改革方面,應堅持貫徹《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電價改革實施辦法的通知》(發改價格〔2007〕514號),制定輸配電價,并實施銷售電價聯動,既保證了電網企業的“合理成本、合理盈利”,又讓用戶感受到市場電價波動,間接參與市場。 首先,加強對壟斷電網企業的監管,并將監管重點放在企業財務和成本核算之上,核定輸配電網價格并建立良好的激勵機制。電網企業的財務狀況不僅要向政府有關部門公開,一些重要財務指標還應向社會公眾透明,這樣既可以讓公眾了解政府定價依據、消除疑慮,又能充分發揮社會公眾的監督作用。 政府對電網企業的監管還應包括電網安全、調度運行、服務質量、規劃執行情況、信息披露、標準的執行情況、環境保護、企業績效等方面。針對這些監管內容,發改委、電監會、質監總局、環保總局、國資委等國務院相關機構應進一步明晰和界定職責,切實做到職責分工合理、明確。 其次,抓緊建設和完善區域發電側電力市場,并逐步打破電網企業單一買賣電格局,建立多種交易模式并存的區域電力市場,打破單一購買模式、允許大用戶和配電企業向發電企業直接購電,是幾乎所有實現競爭性電力市場國家采用的模式,中國電力市場化建設也應堅持這一發展方向。 目前中國的電力體制改革僅僅實現了發電企業競爭上網,銷售渠道只能通過電網企業,用戶也只能從電網企業買電,僅僅是用電價格隨發電側市場波動,這種模式并不能真正發揮市場的作用。 報告建議,在下一步的電改設計之中,市場應為買賣雙方提供更多的選擇機會,讓更多購售電主體參與電能買賣。實行輸配分開和新的交易模式,大用戶和配電企業既可以和發電企業實現雙邊交易,也可以在市場上直接向發電企業購電,進行現貨交易,這樣將增加電力交易買賣雙方的選擇性。大用戶和配電企業可以通過與發電企業雙邊交易規避市場風險,現貨市場為雙邊交易市場提供價格參考和備用。這是中國下一步電力體制改革的重要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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