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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調整住房結構穩定住房價格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7日 06:18 新聞晨報
全國城市住房工作會議要求加強廉租住房制度建設,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 □據新華社北京8月26日電 全國城市住房工作會議24日至25日在京召開。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曾培炎出席會議并講話。他指出,住房問題是重要的民生問題。要積極采取措施,加強廉租住房制度建設,解決好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繼續調整住房結構,穩定住房價格,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 [擴大廉租住房制度的保障范圍] 會議決定,全國要逐步擴大廉租住房制度的保障范圍。今年年底前,在所有設區城市,凡符合規定住房困難條件、申請租賃補貼的低保家庭,基本做到應保盡保;明年年底前,覆蓋到所有縣城。2008年底前,東部地區和其他有條件的地區,要率先把保障對象擴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2010年底前,全國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都要納入保障范圍。 [盡快增加一批廉租住房房源] 會議要求,今明兩年,要加快廉租住房建設步伐,盡快增加一批廉租住房房源。各級地方財政要將廉租住房保障資金納入年度預算支出安排,住房公積金增值凈收益要用于廉租住房建設,土地出讓凈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資金比例不得低于10%,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困難地區給予補助支持。對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建設,一律免收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建設用地繼續實行行政劃撥的政策,在年度土地供應計劃中優先安排,單列用地指標。 [調整住房供應結構,增加有效供給] 會議強調,要全面貫徹國辦發[2005]26號文件和國辦發[2006]37號文件的政策措施,進一步加強和改善房地產市場調控,調整住房供應結構,增加有效供給,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會議重申,城市新開工住房建設中,套型在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面積必須達到70%以上,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應量不得低于70%。 [省級政府對房價穩定工作負總責] 會議要求,省級政府對轄區內住房保障、住房供應和房價穩定工作負總責,市縣政府是責任主體。國務院各有關部門要搞好組織協調,建立健全廉租住房制度的政策體系,各項配套措施要盡快出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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