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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我國金融犯罪案件內外勾結現象突出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7日 02:40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本報記者 何鵬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熊選國日前表示,當前我國金融犯罪呈現出四大特點:犯罪領域廣、手段新;共同犯罪現象普遍;內外勾結作案突出;跨國境、邊境案件增多。 熊選國是在中國人民大學主辦的“全球化背景下金融犯罪問題”國際學術研討會上作如上表述的。 金融犯罪是指刑法分則第三章第四、第五節規定的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罪和金融詐騙罪。過去五年,破壞金融秩序犯罪呈逐步下降趨勢,但金融詐騙案件下降趨勢并不明顯,總體而言,全國法院受理的金融犯罪案件絕對數量仍然很大,犯罪金額也比較大,一些案件涉案金額動輒成百上千萬甚至過億元,去年在全部金融詐騙犯罪案件中,犯罪分子被判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占43.5%。 “當前我國金融犯罪首要特點是犯罪領域廣、手段新。”熊選國說,目前金融犯罪已經滲透到金融運行的多個領域,從傳統的貨幣、結算、信貸、信用證等金融業務拓展到一些新興業務,比如利用按揭貸款、汽車消費貸款騙取資金、針對證券交易系統的犯罪等等,同時也出現新的犯罪手段,比如利用計算機截取密碼偽造信用證。 他介紹說,當前我國金融犯罪還有共同犯罪現象普遍、內外勾結作案突出的特點。金融犯罪一般比較復雜,需要手續環節很多,所以需要分工配合,共同犯罪。事實上,犯罪分子也非常看重金融機構內部人員的資源優勢,經常引誘、勾結,選擇內部人員作為同伙。 此外,目前金融犯罪也有向國外延伸的趨勢,跨國境、邊境犯罪案件也日益增加。 “對付金融犯罪,需要進一步加強監管、完善相關立法。” 熊選國強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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