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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稱方便面集體漲價是典型壟斷行為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6日 02:05 北京晨報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提出要嚴防行業協會成壟斷推手 據新華社北京8月25日電 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8月24日下午分組審議反壟斷法草案。“方便面集體漲價”成為許多委員和列席代表關注的現象。如何防止行業協會成為壟斷行為的推手和組織者,成為修改完善反壟斷法草案的一個焦點。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李連寧表示,前不久出現的世界拉面協會中國分會組織拉面企業聯合漲價,“就是很典型的一個壟斷行為”。李連寧表示,“從目前反壟斷法草案法律責任部分的條文來看,只對經營者的壟斷行為有處罰規定,對于行業協會違反法律規定進行行業壟斷的,沒有制裁規定。”為此,李連寧提出,反壟斷法草案應對行業協會違反法律規定,從事壟斷行為、干擾市場競爭秩序的行為作出相應的處罰規定。 關注方便面漲價,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提出—— 8月24日下午,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分組審議反壟斷法草案。“方便面集體漲價”成為許多委員和列席代表關注的現象。如何防止行業協會成為壟斷行為的推手和組織者,成為修改完善反壟斷法草案的一個焦點。 方便面集體漲價是典型壟斷行為 “反壟斷法目的就是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眾利益,促進社會和諧發展、健康發展。”列席分組審議的全國人大代表嚴金虎說,“最近發生的一件事情大家都比較清楚,方便面的行業協會實施統一價格,上浮價格10%左右。這一漲價行為在社會上造成了很壞影響,超市的方便面被一搶而空。” “小小方便面,對老百姓生活影響卻很大。”嚴金虎說,“世界拉面協會中國分會的行為危害性在哪里?它帶動了物價連鎖上漲。幸好有關部門采取措施,制止了這種行為。” “一些協會、商會為了實現會員企業利益的最大化,倡導會員企業進行‘行業自律’,甚至簽訂價格同盟協議。”列席分組審議的全國人大代表姜健說,“行業協會的這些行為,實際上不利于反壟斷法的執行。”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李連寧則表示,前不久出現的世界拉面協會中國分會組織拉面企業聯合漲價,“就是很典型的一個壟斷行為”。 反壟斷法要對行業協會“管用” 全國人大常委會正在審議的反壟斷法草案規定:“行業協會應當加強行業自律、引導本行業經營者依法競爭,維護市場競爭秩序。” 李連寧表示,這一規定很有意義。“但從目前反壟斷法草案法律責任部分的條文來看,只對經營者的壟斷行為有處罰規定,對于行業協會違反法律規定進行行業壟斷的,沒有制裁規定。” 為此,李連寧提出,反壟斷法草案應對行業協會違反法律規定、從事壟斷行為、干擾市場競爭秩序的行為作出相應的處罰規定。“建議補充完善草案的相關規定,明確行業協會等組織實施的排除、限制競爭的行為及對其的處罰,適用本法。” 除行業協會外商會也可能搞壟斷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鄭功成說:“現在不僅有行業協會,還有經營者同盟性組織,如各種商會等。它們也可能采取價格同盟的方式來損害消費者權益。這實際上也是一種變相的壟斷,但現在沒有一部法律對這種行為進行處罰。” “搞壟斷的不僅是行業協會,壟斷行為也不僅是排除、限制競爭。價格同盟客觀存在,它是利益同盟者的共謀共益行為,又是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鄭功成提出,應將其納入反壟斷法的適用范圍,并由國家反壟斷機構出面進行干預為宜。 為此鄭功成建議,反壟斷法草案應就此作出原則性規定,將草案有關條款修改為:行業協會、經營者同盟性組織等實施的排除、限制競爭與價格同盟的行為,適用本法。 要明確行業協會壟斷法律責任 有常委會委員建議,反壟斷法草案應對行業協會擾亂市場秩序、阻礙正當競爭行為的法律責任作出明確規定。 “草案目前雖然規定‘行業協會等組織實施的排除、限制競爭的行為,適用本法’,但未對如何‘適用’做出明確而具體的規定。”有常委會委員表示,“這將使執法部門對行業協會限制競爭行為的處罰缺少法律依據。” 這位常委會委員表示,國家主管部門目前對違法違規的行業協會依法作出進一步處理的主要依據是價格法的有關條款。“事實上,一些以行業協會為主導的漲價行為涉嫌價格壟斷,因此反壟斷法草案應該為查處違法違規行業協會提供法律依據。” 新華社記者 鄒聲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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