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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保障房屋交易知情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5日 15:40 南方都市報
廣州城鎮房地產登記資料查詢辦法征求意見,查詢人對資料有保密義務 本報訊 (記者王衛國 實習生王旭初)為維護房地產市場的誠信公平與房地產權利人的合法權益,保障房地產市場的安全,廣州市國土房管局草擬了《廣州市城鎮房地產登記資料查詢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并于昨日公開征求公眾意見。 查詢需提供身份證或資格證明 即將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權法》已促使政府部門抓緊制定配套法律及修改相關法規,《物權法》第十八條規定:“權利人、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查詢、復制登記資料,登記機構應當提供。”2007年4月20日公布的《廣州市城鎮房地產登記辦法》第六條第三款也規定:“房地產登記簿可以公開查詢。” 最新的查詢《辦法》共17條,主要規定了房地產登記資料的查詢范圍,明確了查詢條件,并對如何受理查詢、什么情況下不予查詢作了明確規定。《辦法》規定,查詢人查詢房地產登記資料時,個人應當提供有效身份證件,法人及其他組織還應提交資格證明文件。 具體說來,查詢人須填寫查詢申請表,提供所查房地產的坐落或房地產登記案號或房地產權證編號。房地產權利人可僅提供本權利人名稱、身份證號;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紀檢監察部門、證券監管部門、稅務稽查部門、海關憑本單位出具的載明查詢事由的查詢證明以及執行查詢任務工作人員的工作證件可僅提供所查房地產的權利人名稱、身份證號。 查詢人對資料有保密義務 市國土房管局表示,《辦法》盡可能保護權利人的隱私等合法權益,規定了查詢機構和查詢人的保密義務以及查詢時嚴禁的行為。查詢人應對所查詢的資料有保密的義務,不得不正當使用或授意他人不正當使用,不得泄露當事人的隱私、商業秘密及國家機密;對查詢結果,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陳列、展出或再復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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