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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雙寧鐵腕整肅 光大集團主動通報十起案件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3日 08:27 21世紀經濟報道
本報記者 蔣云翔 8月21日,光大集團舉行了加強內部管理會議,通報了光大集團系統十起嚴重案件。幾年來光大集團內部的違規違紀違法案件浮出了水面。 這10起案件涉案金額達13.25億元,造成直接經濟損失6397萬元,為光大銀行形成不良貸款1.19億元。光大集團董事長唐雙寧稱,這次會議是“一次自亮家丑、自揭傷疤、自我警示的會議”。一位光大集團人士說,外界都認為光大集團改革重組的主要難點是財務問題,實際上內部管理也是難點之一。 在光大集團改革重組方案獲批,并且匯金公司入股在光大銀行董事會上得到通過之后,對外公開披露上述信息正恰當其時。 “涉及分行一級領導27人次” 光大集團此次通報的十起案件,涉及到光大銀行的7起,涉及光大證券2起,涉及光大石油天然氣開發投資有限公司1起。 大連分行周素華案是通報的已結案的案件中涉及金額最大的。周素華是大連分行中山支行原行長。自2005年之后,周素華對某鋼鐵股份有限公司未委托辦理貼現票據,利用時間差將票據提供給關系人曲某進行融資,累計提供未到情況19張,金額9625萬元,其中八筆4000萬元票據至今未能償還。 而在2007年5月脫崗離境的西安分行原行長徐倫忠所涉及的案件可能更為嚴重。2007年5月12日,許倫忠給西安分行一位分行長,發手機短信,稱因其妻子受傷近期不能上班,短信發出后,其手機一直處于關機狀態。5月15日上午,徐倫忠給總行有關領導打電話,稱其在澳大利亞墨爾本短期內不會回國,并拒絕告訴聯系方式,經查徐倫忠利用2004年辦理的私人護照擅自出境,事前沒有向總行履行任何請假報批手續,擅自脫崗離境。光大銀行派總行監察組對徐倫忠進行全面審計,對西安分行信貸資產進行全面檢查,檢查初步發現,徐倫忠在某家公司貸款中有授意、指示或強令等行為,背后形成大額不良貸款,給銀行造成巨大損失。 一些支行行長的違規違紀問題也浮出水面:其中有深圳分行福強支行行長楊秀群套取資金進入股市以及鄭州分行黃河路支行挪用資金問題。 2001年 4月9日,經楊秀群審批,福強支行向分行員工袁某、苗某,發放了四筆住房抵押貸款,金額合計307萬元。經核實證明袁某、苗某具備還款能力、店鋪租賃合同證明資金的去向等購房合同,以及合同中袁某、苗某的簽字,均系楊秀群指使他人偽造。同日,307萬元貸款轉入楊秀群在國內證券的個人帳戶,用于買賣股票。目前,資金已全額收回。2007年1月19日,經楊秀群審批,袁某貸款52萬元,以袁某購買的理財產品60萬元做質押,同日52萬元貸款轉入楊秀群在證券公司的個人賬戶用于買賣股票。 2005年1月到2006年12月,黃河路支行將被質押的車輛,銷售回款291.06萬元,存入了支行員工個人名下,存折由支行副行長張某保管。其間,支行多次周轉使用資金,2006年10月10日,將資金轉入他人帳戶,購買基金312.8萬元。2006年12月27日,將該基金以300萬元的價格轉讓,當日將291.06萬元移交分行資產保全部。 此次會議亦通報了兩家分行利用虛假發票或用途不實發票報銷的違紀問題。其中一家自2003年以來使用虛假發票套取了現金3816.45萬元,另一家2005-2006年共計套取資金1921.98萬元。 會議宣布了通報的十件案件的處理結果,給予涉案的104人次各類處分,包括移送司法機關和給予行政處分、人事處理,其中涉及分行一級領導的27人次。 個人、理財業務暴露問題 近兩年,光大銀行個人業務、理財業務發展極為迅猛,但在發展的過程中出現了一些問題,太原分行暴露出來的問題極為典型。 太原分行在會議上剖析了在發展個人業務、理財業務等方面存在的三大問題。 首先是個貸業務中存在虛假按揭。截至2007年6月末,太原分行個貸余額96029萬元,不良余額15907萬元,不良貸款率達16.6%。個貸余額中住房按揭貸款余額75381萬元,占比78.5%,其中有6戶開發商項下的20932萬元的住房按揭貸款因涉嫌虛假按揭而存在風險隱患,占住房按揭抵押貸款余額的27.8%。 其次理財業務存在內部管理不到位的問題。2000年開始,為拓展私人業務,太原分行開始自行設計銷售個人理財產品,至2005年末,共計推出集中申購新股、國債理財、存貸理財、信托理財等四個理財產品,累計辦理理財34億元,其中部分資金通過委托貸款的方式流入了股市,從而形成了重大風險。目前,形成墊款的有德恒證券國債理財項目本息16114萬元,由于德隆系的全面崩潰,現基本收回無望;轉為自營貸款并已形成不良的3戶存貸理財項目本息10810萬元,預計損失金額3742萬元,現正在清收保全;尚未到期但已形成風險的河南某信托項目本息8980萬元,由于項目投資失敗,以及太原分行業務操作不規范,三季度將到期墊付,光大銀行面臨重大損失。 第三則是在十起通報案件中的違規挪用客戶資金問題。太原分行原私人業務部總經理賈晉松,2005年10月利用職務之便,指令某支行與儲戶張某簽訂金額為千萬元的虛假理財協議,期限一年,并指明客戶直接將款項電匯至信托帳戶內,冒用銀行信用騙取客戶資金。該案件經公安部門偵查,賈晉松已于2007年5月16日被檢察機關正式批捕。 IPO之前“整肅行動” 在通報會上,唐雙寧指出,有些單位的負責人,在利益驅動下,重業務輕管理,重存款輕效益,“時點數”一度成了指導和衡量工作的主要標準,只要完成任務就一好百好,違規違紀也就一了百了。內部管理存在授權無度、缺乏制衡、管理松懈、權責不清現象。有的甚至無原則地遷就客戶的不合理要求;有的在客戶經理的選拔上是“先定指標后定人”,以指標論英雄,導致一系列惡性案件發生。 而根據銀監會分析,國內銀行業80%以上的案件都是因為“有制度而沒有嚴格執行”造成的。唐雙寧表示,有的違法違規人員通常玩的都是“小兒科”,沒什么“技術含量”,如果在相關環節上很好地執行了已有的規章制度,或者落實“亡羊補牢”的措施,像廣州分行虛假發票報銷案、大連分行挪用貼現資金案等都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唐雙寧提出,如果對案件頻發不嚴加整肅,就會形成“污水效應”,即一個企業發生一個大案要案、有一兩個“蛀蟲”或敗家子就可能影響一個企業的生存,甚至足以毀掉整個企業。實際上,過去光大國投就是因王亞克案件而被關閉的,現在光大石油也因個別人違規經營而瀕臨破產。 唐雙寧指出,如果對案件高發的態勢聽之任之,光大銀行改革重組能否成功,都要打問號。 在光大集團財務重組完成之后,下一步將是引進戰略投資者和進行IPO。唐雙寧表示,從國際慣例來看,良好的公司治理通常能夠提升公司兩成的價值,如果因發生案件而導致外界對光大銀行品行有質疑,未來的投資價值將會大打折扣,上市也可能賣不出好價錢,在IPO時就有可能損失掉上百億,“那我們就將成為歷史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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