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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證所發出通知嚴控三類股票交易異動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0日 04:40 證券日報
本報記者 謝誠 上證所日前正式發布的《關于進一步加強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及信息披露監管的通知》將于九月一日起施行。據有關人士介紹,主要針對三類股票交易異常波動情況,該通知作出嚴格要求,除了對其實施停牌,上市公司還將被要求及時發布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公告。 一是當日無價格漲跌幅限制股票的盤中交易價格,較當日開盤價上漲100%以上或下跌50%以上的,將被實施盤中臨時停牌不超過30分鐘。 二是當日有漲跌幅限制的A股,連續2個交易日觸及漲(跌)幅限制,如期間同一營業部凈買入(凈賣出)該股數量占當日總成交股數的比重達到30%以上,且上市公司未有重大事項公告的,將被實施停牌,直至上市公司作出公告當日的上午10:30予以復牌。 三是ST股票、*ST股票和S股連續三個交易日觸及漲(跌)幅限制的,將被實施停牌,直至上市公司作出公告當日的上午10:30予以復牌。 對于上述三類情況,上證所還將在下一交易日分別公告該股異常波動期間(盤中臨時停牌為異常波動當日)累計買入、賣出金額最大五家會員營業部的名稱及其買入、賣出金額。 上證所強調說,對出現上述交易異常波動情形的股票,將按照相關規定,督促上市公司嚴格履行相關信息披露義務,及時發布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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