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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房應控制在60M2左右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4日 11:02 荊楚網-楚天金報
國務院公布解決低收入者住房困難意見 荊楚網消息 (楚天金報)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8月1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并原則通過了《國務院關于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新華社昨經授權刊發了《國務院關于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的全文。 房價較高城市要增加經濟房供應 《國務院關于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強調,要改進和規范經濟適用住房制度,房價較高、住房結構性矛盾突出的城市,要增加經濟適用住房供應。 意見強調,要規范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對象。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對象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并與廉租住房保障對象銜接。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對象的家庭收入標準和住房困難標準,由城市人民政府確定,實行動態管理,每年向社會公布一次。 享受福利分房者不能再買經濟房 意見指出,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要求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由該家庭提出申請,有關單位按規定的程序進行審查,對符合標準的,納入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對象范圍。過去享受過福利分房或購買過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已經購買了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又購買其他住房的,原經濟適用住房由政府按規定回購。 經濟房面積控制在60平方米 意見要求,要合理確定經濟適用住房標準。經濟適用住房套型標準根據經濟發展水平和群眾生活水平,建筑面積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各地要根據實際情況,每年安排建設一定規模的經濟適用住房。房價較高、住房結構性矛盾突出的城市,要增加經濟適用住房供應。 轉讓經濟房要交納土地收益等價款 意見強調,嚴格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經濟適用住房屬于政策性住房,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購房人因各種原因確需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價格并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進行回購。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購房人可轉讓經濟適用住房,但應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價款,具體交納比例由城市人民政府確定,政府可優先回購;購房人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價款后,也可以取得完全產權。上述規定應在經濟適用住房購房合同中予以明確。政府回購的經濟適用住房,繼續向符合條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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