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
|
我國外匯管理體制進行重要改革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4日 01:07 金融時報
本報北京8月13日訊 記者宋焱報道 為進一步滿足境內機構持有和使用外匯的需要,國家外匯管理局近日發布了《關于境內機構自行保留經常項目外匯收入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決定進一步改革經常項目外匯管理,取消境內機構經常項目外匯賬戶限額,境內機構可根據自身經營需要自行保留其經常項目外匯收入!锻ㄖ纷园l布之日起施行。 據了解,此前境內機構可在上年度經常項目外匯收入的80%與經常項目外匯支出的50%之和的限額內,保留其經常項目外匯收入。此次《通知》指出,今后境內機構可根據經營需要自行保留其經常項目外匯收入;銀行在為境內機構開立外匯賬戶和辦理外匯收支業務時,停止使用外匯賬戶管理信息系統的“限額管理”功能,銀行應按規定向所在地外匯局報送經常項目外匯賬戶及外匯收支等信息;國家外匯管理局各分支局、外匯管理部應加強對經常項目外匯賬戶收支情況的監測、分析,對違反交易真實性原則的虛假、違規外匯收支活動進行查處;以前規定與本通知規定相抵觸的,按本通知規定執行。 外匯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此項政策調整是外匯管理體制的一項重要改革。新政策的實施,將進一步增強境內機構持有和使用外匯的自主性和便利性,有利于境內機構加強資金管理,有利于促進國際收支平衡。外匯局將繼續加強對經常項目外匯收支活動的真實性和合規性的監督管理,嚴格監測跨境資金流動,對虛假、違規外匯交易加大查處力度,配合實施國家宏觀調控,保持我國經濟和金融的穩定、健康發展。
【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