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
|
勞動合同法擴大適用范圍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6日 01:53 中華工商時報
新用工主體和形式不斷出現 民辦基金會、合伙律師事務所、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外招用勞動者、事業單位人員聘用……為應對這些新用工主體和形式的不斷出現,勞動合同法擴大了勞動合同的適用范圍,使其有法可依。 記者從勞動保障部了解到,隨著社會的發展和客觀情況的變化,需要對勞動合同制度進行相應改革。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合作或合伙律師事務所等新的單位類型出現,對這類單位與其勞動者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如何規范缺乏法律規定。 “從建立統一的勞動力市場的角度考慮,需要將除公務員以外的其他單位勞動者納入同一用人制度。”勞動保障部有關負責人表示。 鑒于這些新的情況,勞動合同法在勞動合同的適用范圍中增加了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及其勞動者;明確了事業單位與實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員之間也應訂立勞動合同,但考慮到事業單位實行的聘用制度與一般勞動合同制度在勞動關系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管理體制方面存在一定差別,因此允許其優先適用特別規定。(劉錚 新華社北京5日電)
【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