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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總局官員: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登記不收費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2日 17:13 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8月2日電 工商總局個體私營經濟監管司副司長潘海民今日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就農民專業合作社相關政策規定與網民進行在線交流時表示,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是不收費的。 潘海民介紹,根據法律規定,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是不收費的。對條例實施以前在工商部門登記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在條例實施以后規定了一年的過渡期,也就是說,在一年之內,屬于《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和登記管理條例調整范圍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可以先辦理注銷登記,然后再辦理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設立登記,也可以適用變更登記程序,在工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如果沒有在工商部門辦理登記的,應該在一年的法定期限內,依法到工商部門申請農民專業合作社設立登記。 潘海民特別說明,農民專業合作社在向成員提供化肥、農藥這些農業生產資料不需要經過前置審批的,但是如果向非成員提這些用品供就要經過前置審批。(據中國政府網直播文字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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