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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商業賄賂第一案追蹤 又有三名被告人獲刑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31日 17:46 正義網-檢察日報
本報訊(記者 李郁軍) 7月26日,“甘肅商業賄賂第一案”(本報一版曾多次報道)又有新進展,法院分別對3名被告人作出一審判決:蘭州大學第二醫院(下稱蘭大二院)基建工程部原部長袁贊弟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蘭大二院基建工程部管理科原副科長馬罡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蘭大二院財務中心原主任安曙光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此前蘭大二院原院長孫正義、原黨委書記丁桂榮已分別被判刑。 法院審理查明,2004年3月,蘭州市某建筑公司經理張某在袁贊弟的幫助下,先后3次中標蘭大二院的基建工程項目,共送給袁贊弟賄賂款人民幣630萬元。案發后,贓款全部被追回。法院還審理查明,2003年以來,馬罡、安曙光利用各自的職務便利分別非法收受他人賄賂101.6萬元和3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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