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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公告21個單位黨政領導經責審計結果(07-7-31)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31日 16:24 審計署網站
中國審計報訊為進一步增強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透明度,把對領導干部的審計監督與社會、群眾的輿論監督相結合,日前,經青島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批準,青島市審計局向社會發布了2007年第1期經濟責任審計公告,對21個單位的21名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予以公告,引起了積極反響。 此次公告的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是青島市審計局2006年受托開展的21個單位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情況的審計。審計結果表明,被審計的多數單位的主要負責人任職期間,能夠遵守國家財經法規,注重加強內部財務管理,較好地履行了崗位經濟職責。但仍有部分單位不同程度地存在違規問題:一是固定資產核算管理不規范。市體育局所屬市天泰體育場等4個已竣工基建項目及新購資產9104.94萬元,未及時轉增固定資產。二是未及時清理往來款項。市交通委、市勞動保障局及所屬單位、市民政局及所屬單位三年以上應收款分別為7544.37萬元、2277.09萬元、1034.17萬元,未及時清理。三是財務收支未按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如:市科協所屬市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少計主營業務收入等953.28萬元;所屬青島海洋科技館轉讓"青島海底世界"項目用地,少計土地轉讓收入387.12萬元,該項目一期工程基建賬未并入總賬核算。市民政局未經批準核銷借款648.58萬元;所屬市軍隊離休退休干部服務站會計核算不規范1109.7萬元等等。市公安局所屬5個交警大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施行之前收取的肇事者交通事故押金本息665.17萬元,未及時納入財務核算。市總工會欠收投資收益408.45萬元等等。四是違反預算規定管理使用財政資金。至2005年末,市國土資源房管局所屬市住房保障中心未及時收取房地產公司應繳的經濟適用房超標加價款752.35萬元;所屬市土地儲備中心滯留征地管理費780.43萬元、所屬房地產交易中心滯留土地出讓金347.16萬元、原市房產局出售青年公寓收入56.63萬元等,均未及時上繳財政;所屬三級單位市安居房地產信息咨詢服務中心挪用住房基金352萬元,用于企業流動資金。市質監局所屬膠南分局等6個單位截留市級行政事業性收費1000.89萬元。市人防辦違規出借人防工程易地建設費421.5萬元用于商場改造。市民政局未經批準收取下屬單位資金252.99萬元。市文聯虛列行政事業經費20萬元撥至單位工會賬戶。五是設置賬外賬。市國土資源房管局所屬市房改辦,將代管房屋住房基金和維修基金滋生的利息2010.8萬元轉存商業銀行,并將存款利息差轉出另外設賬存儲,至2006年3月,累計結存1107.2萬元。市文聯所屬青島畫院,無依據將22.34萬元撥至市人文景觀研究會存放賬外。六是少繳稅費。市科協所屬青島海洋科技館和市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等16個單位少繳稅費共計432.5萬元。 《審計公告》同時還公告了經審計后,依據審計決定或審計意見建議對審計查出問題全部整改完畢的11個單位名單,對其他單位的整改進行情況也進行了通報。(司兆理黎成袁瑛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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