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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8月實施優撫對象醫療保障辦法 涉500多萬人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30日 19:52 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7月30日電 民政部、財政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日前聯合出臺《優撫對象醫療保障辦法》,自2007年8月1日開始實施。 《辦法》內所稱的優撫對象為:退出現役的殘疾軍人、在鄉老復員軍人、帶病回鄉退伍軍人,以及享受國家撫恤和生活補助的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等。 新華網報道說,《辦法》所涉及的人員共有500多萬人,平均年齡超過60歲,他們是國家優撫體制中的重點保障對象。 《辦法》規定優撫對象按屬地政策參加城鄉基本醫療保障制度,中央和地方共同負擔優撫對象的特殊醫療補助,優撫對象在接受醫療服務時享受優待照顧。 《辦法》規定,優撫對象在醫療服務中可享受3項優待照顧。 優撫對象到醫療機構就醫時憑證件優先掛號、優先就診、優先取藥、優先住院;支持、鼓勵、引導醫療機構自愿減免有關醫療服務費用。 醫療機構要公開對優撫對象優先優惠的醫療服務項目;要完善并落實各項診療規范和管理制度,合理檢查、合理用藥、合理收費。 定點醫療機構要按照規定的用藥目錄、診療項目目錄和醫療服務設施目錄為優撫對象提供醫療服務;優撫對象患疑難重癥需轉到非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的,應按照城鄉醫療保險、醫療救助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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