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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證券化靜默期:等待稅收優惠靴子落地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9日 16:31 經濟觀察報
本報記者 程志云 袁朝暉 北京報道 近日,受到加息、調減利息稅等諸多宏觀因素的影響,市場中各方認為目前的宏觀風險較大,對于下半年繼續開展資產證券化試點產生了分歧。資產證券化試點似乎進入了低谷期。 然而,在上周召開的信貸產品創新座談會上,央行副行長劉士余明確表示,要著力推動基礎信貸產品的創新工作,繼續推進信貸資產支持證券試點。 知情人士透露,為了進一步推進試點進程,監管者已經考慮通過稅收優惠等政策來促動資產證券化試點。 這或許是監管者手中為數不多的政策牌了。 求解稅收優惠? 據了解,目前包括人民銀行、銀監會、國稅總局等機構仍然在積極推進試點工作。一些監管者認為,政府如果能在稅收等相關方面進一步明確優惠政策將有利于資產證券化下半年試點的順利開展。 實際上,早在2006年3月,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出臺了《關于信貸資產證券化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首次明確了我國銀行業開展信貸資產證券化業務試點中的稅收政策。 根據《通知》,信貸資產進行轉讓時所簽訂的信托合同和委托管理合同以及所發售的資產支持證券的信托憑證免征印花稅。對非金融機構投資者買賣信貸資產支持證券取得的差價收入,不征收營業稅。而在所得稅方面,對信托項目收益在取得當年向機構投資者分配的部分,在信托環節暫不征收企業所得稅。 一位知情人士說,“總體來看,該《通知》是力求中性原則,避免了重復征稅的問題。也就是說,資產證券化試點產品將既不會享受稅收方面的優惠,也不會存在雙重征稅的問題。但目前,一些監管者提出給資產證券化的參與者以更加優惠的稅率要求。” 該人士進一步指出,目前資產證券化的稅收,主要集中在印花稅、營業稅和所得稅三個環節上。印花稅和所得稅,已對免征項目做出明確規定。而營業稅在實際操作中還有諸多細節尚未明確。 例如,資產證券化過程中,銀行向受托機構出售資產,可能會進行資產所有權轉移。在銀行向受托機構出售資產過程中可能會出現損失,因此,對銀行出售信貸資產計稅營業額計算方法和相關營業稅政策還需要明確。 此外,資產支持證券發行對應實物資產出售,不屬于傳統的募集資金范疇,其發行收入是否屬于營業稅征收范圍也尚未規定。 一位國稅總局人士告訴記者,考慮到我國金融業發展的形勢和引入資產支持證券業務的背景,對于信貸資產信托項目屬銀行不良資產和助學貸款項目的,受托機構從其受托管理的信貸資產信托項目中取得的貸款利息收入,在一定期限內,可給予暫免征收營業稅的優惠。 據了解,目前,信貸資產轉讓環節的營業稅為5.5%,如果能夠獲得稅收減免則會大大增加其對金融機構的吸引力。 而一位人民銀行人士表示,對于該政策,監管部門一直在進行相關研究。資產證券化試點的稅收優惠政策牽涉很廣,需要得到財政部、稅務總局、銀監會等多家監管者的共同商榷和認可,并上報國務院,短期內將難有時間表。 資產證券化困境 目前,資產證券化的第二批試點受到了諸多宏觀經濟因素的影響,遭遇了頗多曲折。而2007年下半年,試點機構很可能將面臨更加惡劣的環境。 據了解,管理層認為一些制約ABS發展的根本問題還沒有得到解決。 6月21日國開行第三期開元信貸資產支持證券的受托人平安信托發布公告稱,由于發行收入未能達到最低募集資金額,2007年第一期開元信貸資產支持證券(ABS)發行流標。 實際上,在當前的宏觀形勢趨緊以及國開行第三期ABS發行失利的陰影下,資產證券化試點的參與各方已經出現分歧。 目前,人民銀行仍然在積極推進資產證券化擴大試點的內涵。一位人民銀行人士認為,目前人行的重點在于創新,通過開發更多利率水平的新產品來豐富整個債券市場品種,擴充銀行間市場的規模。 而諸多機構在此方面卻并不積極。一位業內人士說,從目前宏觀形勢來看,新一輪宏觀調控政策即將出臺。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大規模開展資產證券化業務無疑會增加銀行的流動性,從而進一步刺激銀行放貸沖動,監管者擔心這樣會產生與宏觀調控相反的實際效果。 另一方面,由于目前各家銀行都已經上市,很看重利潤指標。優質貸款客戶的長期貸款正是銀行收益的保障。如果將這些質地優良、期限長、收益率高的長期貸款證券化,換回流動性,銀行也并不樂意。 “目前一些中小銀行由于存款流失嚴重有流動性要求,而更多的銀行試點資產證券化,其目的是為了擁有資格而已。”一位中國銀行人士稱。 一位人民銀行人士告訴記者,盡管面臨各種問題,但是擴大資產證券化試點仍然是必要的。有關部門應該努力建立起完善的法律、政策框架,合理的稅收政策以及投資者的準入標準等,為今后大規模運用資產證券化工具做制度上的準備。 來源:經濟觀察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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