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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放寬保險公司投資海外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5日 21:25 新華網
新華網北京7月25日電(記者 趙曉輝 毛曉梅)中國保監會25日發布《保險資金境外投資管理暫行辦法》,放寬保險公司投資海外市場,允許其運用自有外匯或購匯進行境外投資。由此,中國境內保險機構首次獲得QDII(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資格。 《辦法》明確允許保險機構運用不超過上年末總資產15%的資金投資境外,并將境外投資范圍從固定收益類拓寬到股票、股權等權益類產品,支持保險機構自主配置、提高收益,抵御人民幣升值風險。 此前,中國保險公司只可以投資境外債券等固定收益類產品,不可購匯投資,且可投資總額不得超過公司上年末外匯資金余額的80%。 《辦法》引入了金融衍生品,將衍生產品作為風險管理手段,允許保險機構用于套期保值,但禁止用于投機或放大交易。 保監會官員稱,這些新的規定看似放松管制,實際上對保險機構管理能力和風險控制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這位官員認為,《辦法》的出臺有利于緩解人民幣升值壓力,支持宏觀調控,也有利于保險機構改善資產配置,分散風險,增加收益,提高競爭力。 國泰君安總裁助理兼研究所所長李迅雷說,保險資金境外投資對于資本的向外擴張無疑是一大利好,在人民幣升值的過程中,境外資產用人民幣衡量相對便宜,因此保險資金QDII出臺有利于國內資金的境外投資。此外,這是對國內過剩資金的一種釋放,有助于緩解“流動性過剩”。 中國于2004年批準了保險機構以自有外匯方式進行境外投資,當年8月,保監會與中國人民銀行聯合出臺了《保險外匯資金境外運用管理暫行辦法》,保險外匯資金境外運用步入實質性操作階段。 此后,部分保險機構運用保險外匯資金嘗試境外投資。2006年6月,中國又正式批準保險機構以人民幣資金購匯方式投資境外市場。這被視為保險系QDII政策推出的信號。 保監會官員說,保險機構運用保險外匯資金嘗試境外投資取得了較好收益。數據顯示,截至今年6月底,境內保險公司總資產達到2.53萬億元,境外投資余額折合人民幣197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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