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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海關發公告 加工貿易政策進行重大調整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5日 06:27 大洋網-廣州日報
商務部、海關總署聯合發布新一批加工貿易限制類目錄,規定對列入限制類的商品將實行銀行保證金臺賬實轉管理。 此次政策調整,影響最大的包括廣東、江蘇等國內加工貿易大省。粗略估算,服裝、塑料、鞋、箱包等行業交納銀行保證金將達200億元。 本報訊 (記者 徐海星) 昨日,商務部、海關總署聯合發布2007年第44號公告,公布新一批加工貿易限制類目錄,主要涉及塑料原料及制品、紡織紗線、布匹、家具等勞動密集型產業,對列入限制類的商品將實行銀行保證金臺賬實轉管理。據海關方面人士分析,新政策將給加工企業帶來較大的資金壓力,從而抑制低附加值產品出口,緩解貿易順差帶來的多個矛盾。 調整政策不是要取消加工貿易 此次調整對東部和中西部地區實行差別政策:一是東部地區新設立的外貿企業,不予批準限制類商品加工貿易業務;二是中西部地區A類和B類實行銀行保證金臺賬空轉管理。 魏建國還強調,調整政策不是要取消加工貿易。 保證金制度加大企業出口成本 據悉,此次調整的產品共計1853個十位商品稅號,占全部海關商品編碼的15%。業內專業人士表示,商品總數占海關商品編碼15%,不會對出口造成重要影響,但是對加工企業來說,列入限制類的商品將實行銀行保證金臺賬實轉管理,意味著對企業的現金流產生重大的影響,使得很多加工企業資金周轉困難。 參照此前管理辦法,企業雖然名義上需向海關指定的銀行賬戶里存入與進口關稅和 據記者了解,保證金根據企業信用級別收取進口料件應繳稅款的50%或者100%。保證金制度實際上就是抑制了加工貿易企業的資金流轉。并提高了加工企業的出口成本。 2007年上半年,加工貿易進出口4409億美元,占全國外貿進出口總額比重為45%。 據業內人士分析,此次政策調整,影響最大的包括廣東、江蘇等國內加工貿易大省。據粗略估算,如服裝、塑料、鞋、箱包等產品全部列為限制類,這些行業加工貿易企業需為此繳納的保證金就達20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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