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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少的農村土地與無證的商品住房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5日 02:13 第一財經日報
石玉 2007年7月13日,鄭州市北郊花園口鎮南月堤村內45畝的 “東方萊茵”樓盤被勒令停工。 “這是典型的小產權房,而且占用的是耕地,依法要進行拆除,投資方大河城邦有限公司還要接受處罰! 7月19日,鄭州市惠濟區國土資源局執法監察大隊一位人士告訴記者。 風雅頌小區占地134000平方米。目前風雅頌一、二期十四棟樓的七百一十四戶,于2006年1月交房,三期一共二百五十六套房子于2006年8月交房。四期、五期待售。而在三年前,這里還是一片農田。 2005年,王林以每平方米1500元的價格購買了風雅頌一期的一套住宅,比當時的市價每平方米便宜了500~800元。王林當時知道,這是“小產權房”,即開發商擅自取得金水區柳林鎮柳林村的集體土地后,在沒有經過任何合法審批程序的情況下建設的樓盤。 鄭州市房管局工作人員對此的解釋是,建在農村集體土地上的商品性住宅,如果由開發商與村委會合作或由村委會自行開發建設出售,被稱為“小產權”的房屋,因其土地性質不能獲得國家建設部門頒發的房屋所有權證,因此不能上市交易。 2007年6月26日,鄭州市政府下發《關于依法處理利用集體土地從事違法建設的通告》(鄭政通〔2007〕13號,下稱《通告》),《通告》要求:“各類利用集體土地從事違法建設行為的單位及個人立即停止違法用地行為,于7月10日前自行向各區人民政府及國土資源部門報告并接受處理! 同時,《通告》還稱:“利用集體土地從事的違法建設所產生的買賣行為不受法律保護,由此產生的后果自行承擔。敬告廣大市民不要購買或租賃規劃、土地、建設及房管手續不全的房產及其建筑物! 7月19日,記者從鄭州市金水區國土資源局執法監察大隊處獲悉,風雅頌小區已入“小產權房”的黑名單,登記在冊。 此前2006年8月14日,鄭州市政府公布了國家利用遙感衛星對今年鄭州市土地使用情況的檢查結果。在市區新增的741宗建設用地中,違法用地664宗,占總數的89%;違法用地面積達到10748畝,占總數的81%。 “這些違法用地上建設的,全部都是廣義上的‘小產權房’!”鄭州市國土資源局一位內部人士近日告訴記者。 “根據《土地管理法》,針對此現象主要有兩種處罰措施,”鄭州市金水區國土資源局執法監察大隊李振軍隊長告訴記者,“如果非法占用的土地是村集體建設用地,應該沒收建筑物并處以每平方米10元的罰款;如果占用的是基本農田,必須拆除建筑物,處以每平方米20元的罰款。” “這筆罰款理論上需要建設主體即開發商來承擔,與購房者無關。”李振軍說。 李振軍還介紹,在執法過程中,開發商往往推諉稱“與村集體聯建”,將建設主體變更成村集體!叭绾翁幜P還要聽從上級領導的具體意見!崩钫褴娊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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