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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普通住宅轉讓8月起強征個稅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0日 13:16 現代金報
兩種方式可選:一是按轉讓收入減去房屋原值的差額的20%征收,二是按照轉讓收入即交易全額的2%征收 金報訊(記者 李建 徐佳菁)記者昨天從寧波市地方稅務局獲悉,自8月1日起,海曙區、江東區、江北區的非普通住宅 (144平方米以上)和非住宅物業轉讓將強征個稅,統一由契稅中心征收。 非住宅物業下月強征個稅 據介紹,寧波市對于非普通住宅 (144平方米以上)和非住宅物業轉讓一直采取按照總額2%進行核定征收個稅,由于之前是自行申報,真正繳納個稅的很少。但從8月1日起,這一稅種將被強制征收。根據規定,非住宅轉讓的個人所得稅繳納有兩種方式可選,一是按照轉讓收入減去房屋原值所產生的差額的20%征收;二是按照轉讓收入即交易全額的2%征收。 據了解,企業間的非住宅轉讓需繳納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等稅種,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 率先實施的鄞州交易冷淡 據悉,鄞州區地稅部門已從7月1日起對寫字樓、商鋪等非住宅物業的轉讓交易統一征收個人所得稅。昨天,一連鎖公司的二手房中介人員王秀萍向記者透露:“鄞州的非住宅本來就由于投資環境還未成熟,難賣得很,這一消息讓我們措手不及,F在半個月過去了,我和幾個同事一套非住宅房也沒簽出去!” 從事外貿生意的李先生最近有意在江東區買一套寫字樓,昨天他決定盡快過戶。“我看中的地方總價是320萬元,拖到下月買,這筆6萬多元的稅金必定會由賣家攤到我這個買家頭上!崩钕壬f。 業內認為長期看影響不大 甬旺房產總經理張杰分析,從鄞州區的情況看新政策確實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買家心理,不過這一影響只是短期的!皫兹f元的稅金,相較于幾百萬身價的商鋪或寫字樓的升值潛力,是很快會被買家消除的。因為做這些投資的一般都是長期的,對投資預期估值比較高!币晃徊辉竿嘎缎彰臉I內人士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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