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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濱:一個當過保險業務員的律師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6日 16:46 法制日報
□本報記者 孫繼斌 李濱是北京市中高盛律師事務所的執業律師。2006年7月之前在哈爾濱執業。在法律界和保險業內,特別是在黑龍江的法律界和保險業內,不知道他的人不多。他所以出名,是因為他總和保險公司“較勁”,所以也導致對他的評價不一。找過他代理保險糾紛的當事人和媒體對他多有褒揚,同行對他評價不一,而省內的各保險分公司則對他更是“另眼相看”。不僅如此,8家保險分公司還聯名向有關主管部門舉報他并要求吊銷他的職業資格。這名被8家保險公司聯合舉報的“保險專業律師”到底與別人有著什么樣的不同? “不謙虛”的工科出身的律師 李濱1990年畢業于哈爾濱工業大學計算機系。1997年在保險行業里當兼職業務員。1999年,通過了律師資格考試,隨后加入律師事務所成為執業律師。2000年———2006年7月,在黑龍江省先后執業于黑龍江達明律師事務所、黑龍江高盛律師集團事務所。 2002年6月8日,考取了《保險經紀從業人員基本資格證書》。2006年7月6日起,執業于北京中市高盛律師事務所。 說起如何成為代理保險官司的律師,李濱說:“我曾當過兼職保險業務員,所以掌握了保險及與于保險有關的法律、法規。并且對我國各保險公司的運作方式和經營理念有所了解。在做保險代理人期間,我發現現行法律對保險消費者的保護是不全面和不足的,我對保險產品的條款的通俗性、合理性、價格的公平性不完全認同,并認為現行承保體制可能會引發大量的保險糾紛。所以我就辭職,參加了律師資格考試。執業六年來,我的業務方向定位于保險、房地產、知識產權等專業性較強的領域。”2004年5月,他還自己創辦了保險消費者權益網站。 李濱曾對媒體表示:“不謙虛地說,我是省內代理保險業務糾紛最專業的律師。”“哈工大計算機專業四年的大學生活培養了我縝密的思維,律師資格和保險經紀人資格兩個含金量頗高的‘硬件證書’證明了我的實力,近百起保險糾紛案件的處理積累了我豐富的實踐經驗”。 正是因為這樣的專業和自信,才讓他有做出公開揭露保險業隱性“霸王條款”,“上書”、“狀告”保監會這些舉動的底氣。 向“20元航意險”說“不” 李濱在業界成為爭議人物,很大程度上因為他曾宣稱“20元航意險只值1元”和交強險“無責賠付沒有法律依據”等觀點的提出,并就上述問題上書中國保監會。中國保監會回函表示,李濱律師的觀點有一定的超前性和針對性,中國保監會表示將會在以后的監管政策的制定上予以考慮。 2006年1月25日,李濱乘飛機到北京出差,在哈爾濱太平國際機場購買了一份“航空旅客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這份由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哈爾濱分公司等9家保險公司共保的航意險,保費20元,航意險的保險期限是從被保險人通過機場安檢開始到抵達目的地走出艙門為止。 就這份保單,李濱提出質疑。他認為,航空旅客意外傷害保險由“共保體”統一銷售是沒有法律依據的違法行為。在市場經濟下,在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大力倡導費率市場化的今天,“共保體”的存在制約了保險公司之間的競爭空間;限制了保險公司之間的價格競爭。隨后,李濱致函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建議停止銷售從登機起到旅客到達目的地走出機艙止的價格20元的航空旅客意外傷害保險;糾正航空旅客意外傷害保險由“共保體”統一銷售的違法行為。 “為消費者維護合法權益無可指責” 李濱認為自己與保險“結怨”的原因就是為保險消費者維權專打保險官司引來的:“我曾成功代理多起保險消費者訴保險公司保險理賠糾紛勝訴案;通過非訴訟方式幫助保險消費者解決理賠糾紛30多起;通過為保險消費者提供咨詢,避免了100多起由于保險消費者對保險公司的誤解,而可能引起的保險合同糾紛的案件;接受媒體有關保險稿件的采訪,發表許多點評文章;通過自建的“保險消費者權益網”網站及電話為全國保險消費者解答許多保險類的咨詢問題。” 李濱說,作為保險消費者合法利益的維護者和代言人,糾正保險公司一些錯誤的拒賠案件的執業行為是無可指責的。保險公司作為具有強大經濟實力和具備強大法務實力的經濟實體,其應該具備設計公正、通俗、定價合理的能力,也應該具備作出正確理賠決定的能力。李濱稱,在近幾年的執業過程中,他對“房貸險”、“航意險”、“投資類保險”及“交強險”等保險產品,從保險消費者的角度就保險產品費率的合理性、合同條款的公平 性所提出自己的觀點,是負責任的,無可指責。 李濱說:“事實上,很多普通保險消費者,并不能把保險條款都弄明白,在與保險公司發生理賠糾紛時,就需要專業的律師為他們代理訴訟或是解疑答惑。我接受保險消費者的委托,通過訴訟和非訴訟方式維護保險消費者的合法利益,是正常的執業行為。如果因此就要受到保險公司的詆毀,這是不公平的。如果這樣,今后還有誰敢替消費者說話?” “應該感謝我對他們錯誤拒賠案的糾正” 接二連三的維權引發保險業界的不同聲音。有人認為,李濱過于糾纏保險公司,明顯戴著“有色眼鏡”。更有業內人士直指李濱維權是假,炒作是真。 對于這些議論,李濱覺得不屑。他說,如果只為了炒作而不惜冒著被隨時踢出局的危險,得不償失。保險業的隱性霸王條款并非只有他一個人能意識到,但是公開地將其揭露出來只有他能做到。他說他從做律師的第一天起,就立志要盡自己的微薄之力促進保險行業健康發展。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師直言不諱,不管他是否在借助媒體炒作自己,但是他確實在一定程度上增強了市民對保險知識的了解,客觀上避免了消費者利益的損害,這是許多律師難以做到的。業界雖然對不“消停”的李濱議論紛紛,但都很佩服他的執著和勇氣。 李濱表示,保險業內已經養成不好的風氣———不用鮮活的案例來向普通的老百姓傳授保險知識和保險理念,不用最通俗的語言將保險條款如實告知投保人,極力反對不同的聲音的出現。只有挑起的爭論多起來后,道理才會“越辯越明”。 在給律師管理部門的匯報中,李濱說:“就黑龍江保險市場而言,上述八家保險公司幾乎可以占到壽險市場份額的95%、財險市場份額的60%以上。但是,不可否認的是,作為保險消費者利益的代言人,我在執業的過程中幫助上述8家保險企業糾正了幾十起保險公司錯誤的拒賠案件,這些案件如不是由于我的有效介入,將嚴重地侵害保險消費者的利益,影響保險合同法律關系的和諧,影響保險業的行業信譽。作為一個個聲稱要做成講信譽的‘百年老店’的保險公司來講,其應該感謝我對他們錯誤拒賠案的糾正,而不應該‘懷恨在心’”。 李濱向記者表示:在現階段,不很好地解決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保護問題,保險業的做大做強和又快又好的發展目標只能是一個良好的愿望和想法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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