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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煤窯真相調查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1日 14:25 中國經濟時報
○帶血的煤炭 ○煤老板的暴富及原因 ○煤窯黑色利益鏈條 ○煤窯是如何運作的 ○礦權改革:邊博弈,邊前進 山西,中國煤海,煤儲量占全國四分之一,產量也占全國四分之一,均居中國各省份之首。 山西出煤,山西更有不斷的礦難,全國礦工死難者中,山西占了一個不小的比例。山西也出了數不清的煤炭暴發戶,富裕程度讓全國人驚訝。 與“礦難”、“暴富”一樣引起公眾強烈關注的,還有“私挖濫采”、“生態破壞”、“苦難礦工”等等。而這一切均指向——山西煤窯。 為什么不斷發生礦難?為什么有那么多人一夜暴富?山西煤窯到底怎么了?山西煤窯究竟是怎樣的? …… 帶著一系列疑問,中國經濟時報記者一行先后多次深入山西全省,進行為期兩個多月的探訪、調查。現特為讀者呈上這份《山西煤窯真相調查》—— -山西煤窯真相調查之一-本報記者 龐皎明 王克勤 實 習 生 黃柯杰 “煤礦爆炸了”。 2007年3月28日11時30分許。 山西省臨汾市堯都區一平垣鄉余家嶺煤礦發生瓦斯爆炸。80名礦工脫險,26人遇難。 恰巧當日上午,國務院辦公廳發出通報,要求依法嚴肅查處瞞報事故行為,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 余家嶺悲劇 余家嶺煤礦,位于距臨汾市約45公里處的西山一平垣鄉和土門鎮交界處,其間群山環繞,礦區就在山溝。礦區大門右邊的楹聯上寫著“科技興礦再鑄輝煌”,使其顯得與眾不同。 記者了解到,該礦屬鄉鎮煤礦,核定生產能力為9萬噸/年,按規定入井人員最多為29人。但是事發當天入井人數達106人,是法定人數的三倍多。在發生事故之前,其包括安全生產許可證在內的煤礦生產必需的“六證”(采礦許可證、生產許可證、礦長資格證、礦長安全資格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全部過期。依照中國相關法規,煤炭開采必須六證齊全且有效,否則違法。 對于余家嶺煤礦礦難發生的原因,曾有這樣一個說法:當地政府下派該礦的2名安監人員,在一名生病外出、另一名吃飯之際,礦方自行組織開采而導致礦難。 然而,據知情人士向記者透露,實情并非如此。2006年,臨汾市堯都區河底鄉蘆葦灘煤礦發生瓦斯爆炸(24名礦工遇難)之后,當地政府向每個煤礦派出2名安監人員以監督煤礦的安全生產。“很多煤礦都通過政府安插自己的親信做安監員。”知情者說,余家嶺煤礦的真正后臺,還涉及當地宋姓及任姓官員,“他(礦主周小根)還有個在煤礦監管部門工作的親戚”。 “素質低!膽子大!惟利是圖!”臨汾市煤炭工業局局長楊吉春這樣形容某些煤礦負責人。當地近期所發生的礦難,與這三個特征緊密相連。 3月份以來,臨汾市連續發生了3起礦難。 其它兩起事故分別是: 3月14日14時,洪洞縣明姜鎮圣王溝一“黑口子”(即非法煤礦)發生透水事故,導致3人死亡; 3月16日15時,鄉寧縣西坡鎮硬家溝煤礦二坑口非法生產發生頂板坍塌事故,導致3人死亡。 主管官員雖疲于奔命,最終的結果,還是有37人被撤職、免職及得到相應處分。圣王溝的“黑口子”因地處明姜鎮和興唐寺鄉轄區交界處,兩個鄉鎮的領導和相關負責人均被撤職。 在余家嶺礦難發生后,臨汾市委書記王國正、市長李天太均表示,對事故要“痛定思痛”、“引以為戒”,確保不再發生此類事件。 然而,就在他們表態不久,臨汾又接連發生礦難: 4月2日凌晨3時10分左右,臨汾市鄉寧縣雙鶴鄉南崖村小西溝煤礦生活區發生炸藥爆炸,致3死3傷; 5月5日13時50分 臨汾市蒲縣克城鎮蒲鄧煤礦(鄉鎮有證)井下掘進頭發生瓦斯爆炸事故,28人遇難,2人下落不明,23人受傷。 被要求吸取教訓,這不僅不是第一次,而且也不僅限在山西。2005年,溫家寶在看望陜西省銅川礦務局2004年陳家川“11·8”礦難(瓦斯爆炸, 166名礦工遇難)家屬時曾強調,地方官員要“吸取血的教訓”,抓好安全生產;而在2005年左云“5·18”礦難中, 他還指出,要嚴查事故背后的權錢交易、官商勾結等腐敗問題。 事實表明,在山西,一些煤礦的開采者對中央政策和高層表態置若罔聞。在余家嶺煤礦發生礦難10天前的3月18日,山西晉城市發生礦難。與余家嶺煤礦在事故發生2小時后再上報所不同的是,晉城市西上莊辦事處苗匠煤礦發生了瓦斯爆炸后,礦方選擇了偽造現場、隱瞞不報。 停不了的礦難 “國家不是不要煤,但是不要帶血的煤!” 2005年11月21日,在貴州督查煤礦安全生產工作時,時任國家安監總局副局長王顯政的話,擲地有聲。 然而,政府似乎還沒有找到更好的辦法,來應對礦難頻發的挑戰。在山西尤為如此。 晉城“3·18”礦難“吸取教訓”10天后,“3·28”礦難又降臨臨汾。在臨汾官方有關人士表示將“引以為戒”,確保不再有此類事件發生之后——臨汾又連續發生礦難,5月5日,蒲縣克城鎮蒲鄧煤礦瓦斯爆炸事故致28名礦工死亡。 5月11日,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局長趙鐵錘,在國務院山西省蒲縣蒲鄧煤礦“5·5”特大瓦斯爆炸事故調查組成立大會上說,蒲鄧煤礦存在無視國家法律法規、無視政府監管,安全管理混亂,政府有關部門監管不到位等六大嚴重問題。趙同時表示,待查明原因之后,將依法嚴懲相關責任人。 “他們停不下來的,等風頭過后,還會偷偷地開。”在山西,不少煤礦附近村莊的村民說,年復一年,他們已經看慣了這種“游戲規則”——每次發生大的礦難,都會來一次整頓,整頓過程中,有些煤礦還會在晚上偷偷地挖煤。 “留下電話,他們挖煤我就告訴你過來。”不少煤區的農民向記者索取聯系方式,農民正在做線人——他們的眼神復雜而神秘。 一位山西的學者對記者說,煤礦老板手上的每一張鈔票,都附著屈死礦工的冤魂。當心每塊為中國發展提供動力的煤,都沾有礦工的血跡。 公開資料顯示:2000年以前,中國煤礦事故每年死亡上萬人。2000年,從中央到地方組建煤礦安全監察體制之后,每年事故死亡人數開始控制在7000人以下。2003年事故死亡人數為6434人;2004年死亡6027人;2005年死亡5986人;2006年全國煤礦共發生事故死亡4746人。 2002年以來,由于煤炭行業的蓬勃發展,山西的財政收入逐年遞增,全省GDP從2002年的290億元上升到2006年的1048.01億元,這是山西首次進入全國財政總收入千億元省市的行列,同時山西也成為財政收入增速全國第一的省份。 另一組數據則顯示:2002年,山西共發生煤礦事故184起,死亡礦工501人;2003年,共發生煤礦事故159起,死亡礦工496人;2006年,共發生煤礦事故149起,死亡礦工476人;2007年到目前為止,僅僅山西公開報道的礦難就有11起,死亡礦工153人。 而以上這些公開的數字中,并沒有統計許多大大小小不知名的煤礦里那些被隱瞞的死難者。 為什么會有這么多礦工喪命于煤井之下,造成煤礦事故的原因究竟有哪些? 據記者調查,最常見的礦難,往往有三種:瓦斯爆炸、冒頂和透水。除此之外,還有其他三種:一氧化碳中毒、火災和井下發生車禍。 “前面三種是常規的礦難,但造成礦難的原因多種多樣。”一位煤礦負責安全的副礦長告訴記者。 礦難原因之一 煤礦產權不明確 很多專家指出,礦難發生的根本原因是產權不明晰導致礦主急于短期獲利。 山西大同的一煤老板告訴記者,由于小煤窯都是承包機制,礦主也都只是一個名義老板,因此只能追求短期效益,只想在承包期內以最小的投入達到最大的產量,小煤礦超產情況非常嚴重。 超采是造成礦難的一個根源。“一般都超采3倍左右。”某礦副礦長老李說,煤礦老板之所以暴富,也與超采緊密相連。為了超采,煤礦老板并沒有按照政府規定的采礦圖紙規劃進行采煤,由于地質結構狀況不明,發生冒頂或透水在所難免。 為了超采不被察覺,“一個煤礦至少有四份圖紙(采掘工作面分布圖)”,真正實施操作的圖紙只有老板知道,其他的都是為了應付檢查。老李還對記者說,超采一個最大的好處,就是可以偷漏稅,只要交足核定產量的稅款后,“剩下的都是老板的。現在煤礦都是現金交易,很難查。這也是煤老板快速聚斂財富的手段”。 礦難原因之二 安全投入欠賬過多 “煤礦安全欠賬大”,這是煤礦安全生產的一個重要隱患。 早在2005年,國家安監總局副局長梁嘉琨在一次新聞發布會上分析煤礦事故頻發原因時說,“我國煤礦安全投入欠賬非常大,僅國有重點煤礦,據統計在安全工程、安全裝備和安全設施方面欠賬就達500億元左右”。 由于安全欠賬,煤礦規定的安全投入不但難以完成,維修設備所需的資金往往也被忽略。2003年,中國工程院和煤炭信息總院聯合完成的《我國煤礦安全生產形勢、差距和對策》的課題報告稱,目前中國礦井的原有安全設施嚴重老化,不少設備超期服役。報告還顯示,“九五”期間,國有重點煤礦僅“一通三防”(通風、防塵、防火、防瓦斯)方面投入應達42億元,年均8.4億元,實際投入只有4億元/年,相差一半以上。 按照國家規定: 煤礦要加強礦井的“一通三防”的技術管理。技術負責人負責組織制定并落實“一通三防”專項措施,確保系統安全可靠; 每旬組織1次對礦井全面測風,對采掘工作面和其他用風地點,應根據實際情況隨時測風,嚴禁采掘工作面微風或無風作業。 對風門、局扇等設施明確專人看管和維護。礦井必須安裝瓦斯監控系統,并確保傳感器安裝符合規定,系統完好,監控有效。 采掘工作面要配備專職瓦斯檢查工,及時檢查瓦斯、一氧化碳等有害氣體情況,杜絕超限作業。煤與瓦斯突出煤層必須落實“四位一體”(煤與瓦斯突出性預測預報、防治突出措施、防突措施效果檢驗以及防突安全防護措施)的防突措施。 掘進工作面實現“三專兩閉鎖”(專用變壓器、專用線路、專用開關、風電閉鎖、瓦斯電閉鎖),礦井按有關規定建立瓦斯抽放系統,并保證有效使用。開采自然發火煤層必須落實綜合防滅火措施。所有礦井都要建立防塵系統,落實綜合防塵措施。 但是,在地方承包機制下,礦主對井下安全只進行必要的投資,巷道的建設以及通風等設備投入,都是以能維持生產為標準,并不能完全達到國家的標準要求。 在產量更小的黑煤窯,條件更加糟糕,設備非常落后。晉北地區有的黑口子,在井下存在著用騾子拉煤的現象,礦工們都養著騾子,帶著一輛皮革圍成的運煤車。 在臨汾市的汾西縣,據記者調查,有些非法小煤窯,一部三輪車,5個工人,即可開工挖煤。還是單井出煤——一個小井口的上邊有一架絞車,礦工下井和出煤都用它來提升。依據目前的相關規定,所有的煤礦必須有兩個井口(主井和副井),安全生產才能有基本保障。 據記者調查,核定年產量在15萬噸以下(包括15萬噸)的煤礦,其采掘方式基本都是“炮采”;而15萬噸以上的煤礦,有部分已經實現“普采”(普通機械化采煤);同煤集團的部分煤礦,則實現了“綜采”。 據山西省國土資源廳稱,山西省現有合法煤礦3800多座,其中具備30萬噸以上生產規模的僅僅占到8%左右。 礦難原因之三 礦工缺乏井下安全操作培訓 “新礦工在井下吸煙,是引發瓦斯爆炸的一大原因。”老李所在的煤礦,為了防止礦工井下吸煙,制訂嚴格規定:第一次抓住罰款500元,第二次罰款1000元,第三次開除。“有些新來的礦工把煙藏在安全帽下帶到井下抽,他們根本就不明白通風、瓦斯等是怎么回事,只知道挖煤掙錢,煤礦這東西說出事就出事啊!” 記者了解到,在鄉鎮煤礦、私人煤礦工作的大多數礦工,下井前基本不經過任何技術培訓。“只要有力氣,能吃苦,不怕死又需要錢的人”,都可以下井挖煤,沒有經驗的新手,由老礦工負責帶一段時間。 “煤炭行業人才出現斷層。”左云縣安監局、煤炭工業局局長王新貴對記者說,農民工的素質很低,這是引發礦難的一大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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