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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價亂象背后的政府行為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7日 01:54 金融時報
強興華 若干年前,筆者就采訪過南京市市長蔣宏坤(時任代市長)。當時蔣給筆者所留下的最為深刻的印象是,思維敏捷,行為能力強。就是蔣宏坤治下的南京市政府,不久前就該市房價出臺的一項政策,引起了社會廣泛的議論。 這項房價政策是以南京市物價局的名義發布的,政策的大體內容是,普通商品房銷售必須“一套一價”、明碼標價;在此基礎上,在售樓盤中尚未銷售部分的最高價格應低于今年5月14日前該樓盤實際成交的最高價格。對于這項政策,房地產業內認為,此舉意味著南京在售樓盤的價格“只能降不能漲”。反對者認為,此項政策有悖于市場經濟的自由定價原則,而贊成者則認為,面對不斷瘋漲的房價,政府早就應該出手了。 實際上,從更廣闊的背景來看,一個地方政府出臺的這么一項“小小”的規定,之所以會引出這么多的議論,在筆者看來,是與目前房地產價格的種種亂象分不開的。包括房地產價格逆宏觀調控方向而動;房價與成交量的背離程度不斷擴大,商品房市場“有行無市”;雖有明文禁止,外資卻不斷向中國房地產市場滲透;商品房已淪落為投機品,全民炒房,等等。 在這種種亂象之下,政府到底應該不應該出手?答案顯然是肯定的,不可能有別的答案。因為,維護正常的市場經濟秩序包括維護正常的房地產市場交易秩序,正是政府的職責所在,亂象叢生的房地產市場,只能說明了政府的失職,不能說明其他;在房地產市場中,政府作為一個市場參與者、利益相關方,政府擺正自己的位置,按照有關規定要求,合理分配政府的利益所得,更是人民政府的本意所在。具體說來,面對房地產市場的亂象,政府至少應該在下面幾個方面有所作為。 維護好正常的市場秩序,切實擔負起市場經濟“第三者”的責任。市場經濟不是放任自流的經濟,是買賣雙方遵從于一定規則之下進行自由交易的經濟。在市場經濟的條件下,政府的一項最重要的職責,就是做好市場規則的看守者,充當除了市場買者與賣者之外的“第三者”,維護好市場秩序。只有這樣,市場經濟才得以順利的運行。而放眼當前的房地產市場,“囤地”、“捂房”、哄抬房價、倒買倒賣的現象比比皆是,房地產市場交易的規則已經受到了嚴重的破壞。出現這些現象的地方,其政府難道說不應該挺身而出,擔負起自己應擔負的責任嗎?只有政府才有能力出臺有針對性的措施,狠狠打擊這些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還房地產市場以正常的交易秩序。也只有一個正常的房地產市場,才有合理的商品房價格,房地產行業才有良好的發展前景。據悉,深圳市政府已組織相關部門,開始了房地產行業的聯合執法行動,其目的恐怕也是為了還深圳市一個良好的房地產市場秩序吧。 地方政府應擺正自己的位置,切實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與其它市場不同,地方政府本身就是一個房地產市場的參與者。從不少地方的情況來看,賣地收入已經在地方財政收入中占了相當大的比例,已經成為地方政府的“第二財政”。另外,據有關方面的調查,與房地產行業有關的稅、費項目眾多,也在商品房總成本中占了相當大的比例。在這種情況下,地方政府就必須擺正自己的利益與群眾利益的關系,要本著“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則,合理分配政府的利益所得,用之于民,而不能把這些資金作為政績工程的來源,作為官員晉升的資本;更不能與不良開發商沆瀣一氣,人為地制造供地緊張,擾亂市場秩序。 加大廉租房、經濟適用房的開發供應力度,確保“居者有其屋”。中國是一個發展中的國家,不可能人人都買得起商品房。對于這些住房方面的弱勢群體,政府就應該承擔起自己的責任,通過加大廉租房、經濟適用房的開發供應力度等相應的措施,保障中國人的居住權利。這樣,市場的需求減少了,那些借機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也就少了許多活動的空間。 面對當前房地產市場價格的亂象,筆者想起了當年的上海市市長陳毅。當年陳毅所面對的上海市市場的混亂程度,恐怕不是目前任何一個城市的房地產市場所能夠比擬的。結果如何?人所共知。關鍵看政府把自己放到了一個什么樣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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